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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应保护弱势群体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59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一姓名为ayanga的网民于9月1日通过本网对话台给公安局留言留言:从今天起就要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了,这是件好事,我举双手赞成,但是只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罚款而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不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不是也应该管一管呀?在早期的交通规则里就规定人行在人行横道线上是有优先通行权的,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也有一样的规定,可我们看看大街上有几辆车能主动让行的呢?所以我觉得只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罚款而不对机动车不让人行横道上的
行人和非机动车先行进行罚款是不公平的!希望有关部门别一出问题就先把板子打在老百姓的屁股上,在道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应该受到保护的,这也符合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问题编号为30424)

  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立即予以答复:您好,交警支队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也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查纠力度。您的建议我们将贯穿于道路交通管理之中。责任编辑:刘险涛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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