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人格尊严投诉增四成 成为消协投诉新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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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0:02 胶东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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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从市消协获悉,超市搜身、购物受辱、宾馆逐客等有关侵犯人格尊严的投诉近几年成上升趋势,日渐成为投诉新焦点。今年以来,市消协受理此类投诉同比增长40%。 针对新的投诉焦点,市消协有关人员介绍,“尊严投诉”日渐增多,反映出广大消费者开始关注服务领域的质量。目前,对此类投诉的处理,消协往往是出面对商家与消费者矛 新闻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43条又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之规定,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因此,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滇梅于君) 责任编辑:孙毓波 来源:烟台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