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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个人目的业务员冒名递诉状 败诉赔上诉讼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0:24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上海一家企业的业务员为达到个人目的,竟假冒公司的名义,将我市一家公司告上法庭。事情败露后,该业务员非但官司没赢,还赔进去一笔诉讼费。

  近日,莱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上海某公司诉烟台某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27万元。之后,被告通过其设立在上海的办事处找到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欲进行庭外协商,但却被告知原告根本未起诉过被告,也就是说,向莱山区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预交诉讼费,并不是原告单位的本意,而是原告以前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偷盖了几张空白信笺,假冒原告的名义起诉的。对此,原告迅速通过特快专递给莱山区法院发来了情况说明和撤诉申请书,法院经审查,对原告的撤诉予以允准,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诉讼费用由冒名者自行承担。(淑杰红旗 勇军) 责任编辑:刘晔丽 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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