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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城民工,睁大眼睛找工作 小心用人单位10种侵权行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1:52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上午,记者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看到,大量的民工春节后返城。这意味着新一轮的用工合同关系即将产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这些务工者,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权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王念瑞科长提醒:首先,打工者在务工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中介,避免被一些非法职业介绍中介欺骗;其次,我市的外来打工者主要
集中在建筑行业,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双方都缺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造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没有约束,相关责任无法追究。所以,用工双方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如果遇到经营者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工人工资,限制工人人身自由,随意凌辱、殴打工人,拒绝与务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处6645355进行举报。

  另据透露,根据我市大部分民工集中在建筑行业的现象,劳动部门将联合建设部门对建筑企业进行一次大规模检查,对违反劳动法规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将进行公示。(王晓)

  ——

  用人单位10种侵权行为

  用工不签劳动合同;

  不为民工参保缴费;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民工工资;

  拒不支付延长时间的工作报酬;

  解除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民工经济补偿;

  违反规定向民工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扣押民工个人证件;

  随意延长民工工作时间;

  违反有关规定,侵害民工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刘家昌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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