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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将公布实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7日 11:5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青草通讯员贾天清)记者日前从省气象局了解到,继广州市发布气象预警信号之后,广东省有关人 员正在积极努力,力促《广东省热带气旋、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尽快公布实施。

  我省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的台风、暴雨、寒潮、雷雨大风等可以造成几百亿元经济损失和上千人伤亡。气象部 门对这些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还相当有限,预报时效还较短,以行政指挥为主、层层部署防御措施的防灾程序环节 又太多,造成各部门、社会公众缺乏必要的防灾指导,贻误了防御时间,加重了灾害损失。

  去年,省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代表和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出关于制定全省统一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规定的建议 ,省气象局为此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在省法制局的指导下,于去年12月形成《广东省 热带气旋、暴雨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送审稿)》,今年3月,又根据去年冬天寒潮对我省经济造成的重大影响,把寒冷信号的 发布又补充进《规定》中。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是台风暴雨的多发季节,经过近1年的酝酿修订,省气象局有关人员介绍,这一《规定》将 尽快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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