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汽车企业将对司机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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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28日05:32 北京晨报
晨报讯:由于近期国内汽车燃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出租汽车营运成本明显增加,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受到了一定影响。对此,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即责成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部分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座谈会,研究具体解决措施。
考虑到对出租汽车的租价和承包金等政策的调整需要有一个稳妥的过程,经过综合权衡,决定在现行租价、承包金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暂由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对汽车燃料价格上调后造成的营运成本增加的部分共同负担。即:对租价为1.20元/公里、1.60元/公里和2.00元/公里三种车型,分别由所在企业相应给单班车燃料补贴100元/车·月、120元/车·月和120元/车·月;双班车的燃料补贴由企业比照单班车增收的承包指标比例,由企业给予司机补贴。
昨日,市交通局已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出租汽车企业从今年6月份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做好司机的思想工作,确保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市交通部门负责督促出租汽车企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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