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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杀人案再审结果,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副院长当面向呼格父母道歉。
备受关注的呼格案完结,这位内蒙古的小伙子因“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被执行枪决18年后,终于沉冤得雪。
呼格的家人在儿子坟前读了判决书,希望他能安息。
呼格案终于翻案了,和呼格案同样引发公众关注的是河北聂树斌案,这些年来,杜培武、赵作海、佘祥林、浙江张氏叔侄、念斌等,都是在经历了奇特的事情后,案件翻转。
这不能不让人想,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像呼格的这样案子?如果是我们中的某个人,遭遇了这种情况,谁能救我们?
在现实中,翻案需要转机。
无论呼格案,还是刚宣布将复查的聂树斌案,案件重审的重大转机都在于“一案两凶”的出现。
真相只有一个,“一案两凶”的出现意味着案件存在重大疑点。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羁押期间,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阐述了自己在公厕里强奸杀人的行为。
正是这起已经“结案”的恶性案件,令当时报警的年轻人呼格背负着“强奸杀人犯”的罪名命丧黄泉。从报案到被执行枪决,呼格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也最黑暗的61天。
直到9年后,赵志红自己说出案情另一版本的“真相”。
赵后来对现场的指认及作案细节的描述都与当年的公厕杀人案十分吻合。一场冤案终于露出冰山一角。
也是在2005年,另一起已经结案的奸杀案也出现了“一案两凶”的尴尬境地。逃犯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包括了1995年聂树斌案的被害人康菊花。王书金供述自己在1994年8月5日将康拖至玉米地实施强奸并杀害。而聂树斌本人,已在十年前因为被认定为“强奸,杀人”被执行死刑。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决定将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进行复查。
同样在1994年,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捕。他的妻子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一场大冤案终于迎来最有力的活证据。
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
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的赵作海,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然而,无论“真凶”的再现,还是“亡者”的归来,在现实里也都是极小概率的事件。在大多数的冤情里,“真凶”或许永远不会出现,而“亡者”也一去不复返。
他们是不幸中的万幸,老天爷给了他们如此关键有力的转机,令翻案有望。
司法只相信证据,在“预设有罪”的年代里,当有人被冤枉的时候,还有谁能信他们,谁还能为他们不惜时间与所有精力,一遍一遍敲响伸冤的大鼓?
唯有亲人。
2005年,当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得知赵志红自认公厕奸杀案后,老两口开始了漫长的申诉奔走之路。整整九年,三千多个日日夜夜,他们坚信儿子是无辜的。
当呼格被宣告无罪后,他们在欣慰沉冤得雪之时,亦不忘给聂树斌母亲打电话,告诉她,你们也会等到这一天。
曾被四次判处死刑,后终当庭无罪释放的念斌亦是2014年媒体及大众关注的焦点。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被逮捕,提起公诉。
在接下来的八年里,念斌的姐姐念建兰从查资料和找鼠药开始了拯救弟弟之旅。《南都周刊》描述:她至今仍能熟练背出“化工词典538页里面写,氟乙酸盐是氟乙酸加烧碱制作而成的”。
狱中的念斌也靠着给姐姐写信和祈祷,在一次又一次被判死刑的恐惧和绝望里重拾信心。
念建兰甚至为了要给弟弟申诉而放弃婚姻。
他们都等到了。
有了惊天的转机,有着家人的爱,信任与支持,冤案就可以翻案了么?这些恐怕都还只是翻案的序曲。
富有责任心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学界人士在每一宗沉冤得雪的案情里都至关重要。
法理不是人情。著名的张氏叔侄案的平反之路亦是举步维艰。
张辉、张高平系叔侄关系,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法制日报》报道,张高平被调配新疆石河子监狱后,不认罪,甚至拒绝减刑,他的反常引起了驻监狱检察官张飚的关注。
倾听了张高平的诉说,仔细翻阅了他的申诉材料,张飚开始帮助他。
此后几年间,年近花甲的张飚以共和国检察官的名义不断寄发张高平的申诉材料,终于引起浙江有关方面重视,张氏叔侄冤案至此峰回路转、拨云见日。
北京的刑辩律师朱明勇,在接受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委托后,一诺千金,自掏差旅费,几度往返新疆、浙江之间,为张氏叔侄案平反取证申诉,备尝艰辛。
朱明勇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亦说,“奇怪的案例,会激发你作为律师本能的、天然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让你觉得——我这半年别的也不干了,钱我也不挣了,但一定要把这个冤案给它纠过来。”
在为念斌平反的律师团里,朱明勇的名字也在列,还有斯伟江和张燕生。
无论是张氏叔侄案还是萧山案,到了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全部将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这刀下留人的妥协性判决,总算使这两起错案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
“留活口”令后来冤情的平反有了更现实的意义。
2011年,杭州警方调查发现:从“5·19”案受害者王某指甲中提取的 DNA,与一名已被枪决的罪犯勾海峰的DNA高度吻合。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因为法官当初的“手下留情”,张氏叔侄在冤案的浩劫后,还能重新拥有自己的余下人生。
媒体与舆论监督也是冤案昭雪的隐蔽力量。
在呼格案的申诉道路上,有一名记者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法制晚报》2014年11月20日刊发一则《记者手记:赵志红是怎样被被“枪下留人”的》,所记录的,正是呼格案关键转机里惊心动魄的一幕。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公诉机关当庭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4·9”杀人案,赵志红当时便指出了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
按照一般的重大刑事犯罪审判惯例,一审过后,距离二审中间应该留一段时间,可是此案并非如此——一审刚刚宣判赵志红死刑,二审就紧锣密鼓开始准备。
当时的新华社记者汤计获悉了此事,感觉案情重大,随即将此案的重重疑点用内参形式报到中央相关部门。中央领导迅速就此案作出批示,而当批示传达到内蒙时,赵志红的二审开庭正好要启动。
可知道,在还没有接收到中央领导批示之前,内蒙古各方面都做好了二审开庭之后对赵志红立即执行死刑的准备——当天上午开庭宣判后,就将赵志红押往法场。
如果没有那份内参,中央批示没能及时赶到,赵志红被执行死刑后将死无对证,对于呼格的翻案,也将是雪上加霜。
呼格翻案,网友纷纷讨论“迟到的正义,到底是不是正义”,我们也不可能期待这些偶然因素能还原所有真相,我们只能要求,国家生杀予夺的权力,应当谨慎的行使,沉冤得雪也只是糟糕的结果而已,不要让冤案发生,才是司法正道。
(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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