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困局
■文/本刊记者 黄玲 潘则福 见习记者 何苗
2009年6月9日,中央纪委等五部委第一次专门召开全国性会议,强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
及时雨后,大好春光中,并非一片光明,也存在阴霾。
12月底1月初,随着记者的脚步,县级纪委扩权、扩编实践中,一些现实的困境也逐渐浮上水面。
怎样进人?怎样留人?
对一些欠发达县(区)来说,纪委进人,除了公招,内部调剂在某种程度来说还存在一定困难。
以眉山市某县为例。县编制办想通过内部调剂2名干部到纪委工作,入围的人均不同程度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心。“有的干部对纪委一般是两种感觉,又怕,又恨。”川东某县纪委常委王予倩说:“在内部调剂的情况下,如果原有岗位不错,有些人对进纪委还是有些顾虑的。”
目前中国县级机关编制是固定的,如果纪委要增加编制,就要由编制部门进行内部调控。以屏山县为例,作为向家坝水电站的库区,比其他县(区)多了一个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原有行政编制16名,贯彻落实《意见》,县纪委将增加9个编制。因为县移民局多占了编制,增加的9名工作人员只有在两年内才能到位,其中2009年底已从移民压力较小的乡镇上调4人,剩余的 5个编制只有留待今年解决。
屏山县纪委的一位干部建议,下一步,纪检监察系统的编制可以考虑参照政法部门的编制执行。政法部门是专项编制,不占县上编制,如果进人,就可以直接面向社会公招。
青神县的情况更为特殊。因为是欠发达地区,县里公务员人数本来就少,所以,内部调控几乎不可能实现。县纪委书记曾扬考虑通过全省统招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纪检监察岗位对个人本身的能力、素养要求很高,怎样招到真正有用、能用的人才,也是一个难题。
进人之后,欠发达地区怎么留得住人,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培养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真不容易。”曾扬说:“欠发达地区条件艰苦,对纪委来说这一点特别突出,因为涉及到办案查案,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怎样让欠发达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能够留得住,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上限还是下限?
一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几年的干部认为,《意见》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他所在的县,目前为止已经落实的,都是文件的下限。比如,文件提到,县纪委常委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我了解到很多地方依托文件给符合条件的常委解决了正科级待遇,可是我们这里,最终常委还是在副科的待遇上纹丝不动。”这位工作人员显得有些沮丧。
某县纪委常委王贤妹已是8年的副科级,在刚刚听书记传达《意见》精神的时候,她悄悄给自己吃下一颗定心丸,“我觉得解决了正科,工作会好开展很多,不像以前。”
有一件事,王贤妹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书记让她参与调查一个正科级干部的案子。在查办过程中,该干部每次见了她,总是表现得很傲慢,“你一个级别比我低的人,哪里有资格查我?”
但也有纪检干部认为,到底实行上限还是下限,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一些人本身能力不够,或者经验欠缺,也不能都提到正科级,这等于吃“大锅饭”,“可以考虑把政策作为一个激励杠杆,有能力的就上。”
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纪委书记?
十七大后,“书记减副”,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作为党委常委的纪委书记们普遍感到了前后落差。
“我的前任纪委书记是县委副书记,同时分管纪检、政法和稳定工作,说话很有分量。但现在就不行了。”川东某县的一位纪委书记说。
而部分曾经担任党委副书记的纪委书记,均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工作开展起来会相对顺利些。
对于加强县级纪委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意见》专门提及县级纪委不同于其他部门的特殊之处,“县级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关”。对于这个提法,即使距文件下发已经过去数月,一县纪委书记对这个提法依然很兴奋。
青神县纪委书记曾扬有这样的思考:纪委名正言顺恢复领导机关的提法,除了强调其重要性外,是否也为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开启一条出路?
在“书记减副”的大背景下,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话题似乎较为敏感。
“现在是3个书记,县委书记有决策权,县长是副书记,有执行权,如果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那就是监督权,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上都一定会更胜一筹。从权力的架构上是不是意味着实现了权力的科学配置呢?”有纪检干部表达了自己的思考。
《意见》中谈及,为适应反腐败工作需要,县监察局长要列席县长办公会。对此,另一个呼声是,能否更直接地提出,监察局长进入县政府党组班子?
此前,已有相当县(区)的监察局长参加县长办公会。“很多时候,不过是走走过场。作为列席人员,在同级监督难的情况下,你觉得有可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吗?”一位监察局长向记者大倒苦水。
乡镇纪委是存是废?
一直以来,对于乡镇纪检组织的存废,屡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充实县级机构职能,乡镇一级纪委可以选择退出历史舞台。
反对声亦强烈。受访的某县纪委书记介绍,一般县级纪委才30人,少的才十几人,如何面对上百计的村、镇站所,动辄逾千的村镇干部?
“加强乡镇纪检力量已经刻不容缓。”不少受访的纪检监察干部都有此感叹。
眉山某县纪委书记和记者谈起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二无”现状也是忧心忡忡。
一是无专职力量。以该县某乡镇为例,该镇设了4名纪委委员,分别由计生站站长、财政所会计、党委秘书兼任,几无精力应付纪检工作。而有的乡,则只有一名纪委委员,纪委书记长期处于独角戏状态。“纪委委员都未配齐,谈何开展工作?”该书记说。
二是无办案经费。办案经费几乎为零。凉山州某县一位前乡镇纪委书记赵佑给记者介绍,数年前,自己每年的办案经费都是找乡党委书记要的。这一点,在眉山市一名街道的纪委书记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赵佑称,乡镇纪委办案功能几乎无法发挥,2008年他勉强完成的一起案件,是镇财政所一名临时工出了经济问题, “碰到村支书或者乡镇站所领导的案子,没法查也不能查”。
媒体曾报道,湖南省常德市纪委研究室副主任杨名军,曾专门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履职情况作了调研,他用“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来形容他们的真实心态,问卷调查得出“70%现象”,即70%的乡镇纪委书记精力不在本职工作,70%的书记没办过真正的纪检案件,70%的书记在党委中排名靠后,对工作现状不满。
采访中,赵佑给记者细数自己作为乡纪委书记一年到头两件事,“开一次会(反腐倡廉大会),交一份工作总结”。
现在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远未到可以高枕无忧之时。农村的低保、医保是否落实到户到人,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否畅通无阻,那么多的惠农补贴是否真的得到落实,“值得怀疑。”一位县纪委副书记如是说。
中央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文件,但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屏山县纪委的一位干部从乡纪委书记任上调来,他建议,以后省、市纪委能否考虑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培训?处于纪检监察工作末端的乡镇纪委书记目前几无专业培训,更谈不上系统培训,“这对他们开展工作是极为不利的。”该干部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