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需要真正的制度建设
蔡定剑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建立法制社会,仍存在哪些问题?
蔡定剑:在立法层面还有很大的缺陷。以前都是经济方面的立法,新一届政府把社会层面的立法提上日程。但是,社会层面的法律还存在人权法的缺位和社会保障法的不完善,这是法律体系最重要的两方面。我们没有关于出版自由、游行示威方面的法律,特别是平等权的保护、反歧视等法律,这些关乎老百姓基本权利的法律都还没有出台。
在执法方面,很多法律立法时就是部门利益立法,政府在执法的时候选择性执法、为利益执法。对部门有利的就去执法,甚至出现政府违法执法的“钓鱼执法”现象,没有利益只有责任的法律却很少去主动执行,比如《环境保护法》。
出问题时我们都说要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我们有过多的机关在监督。但这些无济于事,地方监督部门无法揭露地方自身问题,都是外地或上级揭露出来。没有上级动力,监督根本没有效率。即使揭露,这些部门还在掩盖或包庇,这种监督是疲软的。
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根本上要解决政府真正对人民负责、为老百姓服务的问题。我们现在讲“以民为本,为民服务”都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进行真正的制度建设。
法律制度的缺失是政治制度的缺失造成的,需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本末倒置的问题。我们要建立一个责任政府,一个为民的政府。以民为本,应该对下负责,不能靠口号,要靠制度,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今后十年将是一个更加高风险的时期,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根本无力解决这么多社会问题。
你如何看未来十年中国的法制建设?
可以说,未来十年中国法制建设既乐观也悲观。悲观的是,由于制度跟不上,法制建设只能是口号。新一届政府提出建设法制政府,从2004年到现在,政治体制改革迟迟跟不上去,政府在处理社会矛盾时,越来越采取强制暴力的手段。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张,一些老百姓走上了以暴抗暴的道路,如部分群体性事件,根本不讲法制。
乐观的是,这个社会在向前发展,公民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在增长。民间有理有据地去维权去讲法,促使政府讲法。社会力量在推动政府解决纠纷和矛盾。虽然很缓慢,但还是在进步。但如果得不到积极回应,还是悲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