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2万元的去向之谜和最后一次庭审
几名律师对杨彦明的判断几乎一致,这甚至是个不会花钱的人。钱列阳说:“他的性格,只会把钱当工具,会用掉,绝对不会满足自我消费欲,但是用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肯定不在自己身上,那种爱花钱的人年轻时候往往比较吃苦,没有钱花,所以成年后有强大的自我满足的欲望,可是杨彦明完全不同。”钱列阳是结合杨彦明的实际情况得出这种分析结果的。
除了最后的5年狱中生活,1958年出生在沈阳的杨彦明的一生可以说非常顺利,他的父母亲都是沈阳级别较高的干部,家境很好,他高中毕业后,短暂插队两年后就在1978年的高考中考上了沈阳农学院,毕业后直接考上了西北农学院农业经济方向的研究生。
在读书期间,经人介绍,他和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的刘某结识,虽然不在同一城市,但是两个人还是很快结婚,1985年他被分配到沈阳农学院教书,只在农学院待了一年,他就被调往农业银行总行,10余年间,从研究所到研究室再到农行的信托部门,他成为既有金融理论又有实践的系统内的强人。谢望原觉得,杨彦明的专业素养非常好,“他很自然就给了人这种感觉”。
1998年6月,他成为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营业部的总经理,处级干部,当时正是证券业勃然而兴的年代。当事人回忆,“他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不容反驳,也不容许有任何疑问”。员工不清楚的地方他也不解释,谁一多说两句话,他就觉得这人不利落,不适合做证券行业。
接触过他的一位知情人说:“他人格有两面性,一方面和外人说话,话很少,但很精当,也有相当的礼貌,别人都会很舒服。可是和下属说话,就严厉而粗暴,而且动不动就骂人,什么不该你问的你别问,这种话算最轻微的了。”
工作中很强硬,日常生活中,他爱喝酒,爱下棋,酒量非常大,不过对酒没要求,简单的二锅头就可以了,菜也就是家常菜,喝完酒下几盘棋更是他的人生乐事,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人生爱好,不嫖不赌,也不抽烟。
有律师曾问他是不是有包养情人等不正当开销,他很严肃地说:“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可以去单位调查。”他的日常生活确实简单,检察院经侦查,也确实没得出这方面的结论。
杨彦明的妻子职务比他高,两人的收入都不算低,维持家庭生活保持中上层水准也很轻松,在杨彦明的妻子看来,杨彦明完全没有贪污的动机。检察机关通过对她的侦查,也发现她确实和杨彦明的贪污行为无关,她自己名下只有几十万元财产,这是为女儿留学准备的钱,她存折上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工资收入,和她的收支情况吻合。
而杨彦明的父母亲都已经去世,即使不去世,他们的家境也不需要儿子接济,杨彦明的两个姐姐在沈阳也有不错的职业,也不需要他的帮助。至于传说中买了豪宅,在律师们看来也不可信,哪里有人宁愿死亡也不交出赃款的?“死了还需要房子住吗?他家也不需要。”
这些钱既没有往家里拿,检察机关也没有发现有往境外转移投资的事实,那么,究竟这笔钱去了哪里?
一审时,在检察机关宣读完公诉书之后,杨彦明宣布起诉事实均不存在的态度几乎贯穿了几次审判的始终,而他唯一一次陈述关于钱的去向的供述,却让人无法相信这就是所有钱的下落。他承认,2000年前后,他曾经让手下的操盘手拿了一批股东卡,选择了其他公司营业部操作了一批股票,动用了几千万元资金,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他得知有庄家要操作两只股票,他决定跟庄。但是担心在自己的营业部做规模太大被发现,所以分开去做,可是这次跟庄并没有成功,亏损很大。
根据司法机关对那些证人的调查,确认杨彦明多次参与了股票操作,而且,在他任总经理的后半段时间内,中国股市一直是熊市,投资股市失败很有可能是令人信服的资金去向。参与调查的一位检察官也说:“他一直在喊冤,说自己不是贪污,是投资失败。”可是,这些失败都可以用交割单据予以证实,但是杨彦明一直声称记不清投资失败了多少,又在离任前销毁了电脑记录,使这一事实无法得到准确认定。
另一种可能去向,则是钱列阳律师介入后提出的行贿问题,钱列阳在和他谈话数次后,提出了这个问题,可是杨彦明并没有承认。“私下谈话也不说,本身就是隔着玻璃拿着电话说话,有人监听,也不可能说出什么东西来。”
最后一次庭审时,钱列阳印象非常深刻,此时的杨彦明比起他初次见到的那个有点沉闷但是精明强干的人,神态、心情都没什么两样,只是苍老了些。当检察官问到60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时,他突然回答:其中一些作为运营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这实际上是行贿的变相说法,可是当检察官进一步追问这些钱给了哪些人和部门的时候,他又拒不交代了,并且解释这是自己的性格使然,当庭评价自己的话让律师印象深刻:“我有诚实的一面,也有顽固的一面,我不想给社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请相信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
钱列阳追问,你能不能检举揭发那些受贿人?杨彦明说不能。钱列阳接着问,一旦相关人员出现受贿或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国家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的时候,你能不能配合指认?他回答得很干脆:可以。
随即,钱列阳开始抓住这点辩论,他觉得这是杨彦明案件审理中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如果在款项不明的情况下判处死刑,那么最大的受害者是国家,最大的受益人是受贿者。但是,公诉人反驳了钱列阳的说法,觉得行贿说法没有证据,而杨彦明不开口的作为,还是在包庇,应该维持死刑判决。
在最后陈述阶段,章蓉并没有过多辩护自己的行为,但是她的一段话,知情人觉得打动了法官。意思是5年来她一直陪同杨开庭,一审判处的6年已经过了大半,对她不公平。因为她被迫一直待在看守所,要是去劳动教养的话,说不定已经出狱了,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她的情况。这次庭审后,她的6年刑期被改为5年,今年底就可以出狱了。
杨彦明此时却突然提高了声音——若干年来,他一直是用平静而低缓的声音发言的——他说:“我想跟在座的亲友们说一下,请他们做好思想准备。我要求在对我执行死刑前会见亲属,我想知道我死得有没有意义。”
审判长打断了他,说,判决还没下,最后结论不是你下,而是法院下。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也驳回了杨彦明的上诉请求,钱列阳对本刊记者说:“这个案子我担心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将来贪官被抓发现有很多钱的时候,会往杨彦明身上推,说是他给的,死无对证。对这些财产只能按不明财产来源罪,不能按受贿罪,保护了那些受贿者。不明财产来源罪最近刚改了10年以上,受贿就是死刑,要重得多。他推给杨彦明,行贿受贿不能相互印证,就成了不明财产来源了。”
对于众说纷纭的杨彦明在法庭上要求会见亲属,钱列阳不觉得意外,“那不过是他有些话要和亲属说,肯定不会涉及钱的去向之类内容”。
杨彦明曾经和他谈起过,睡着了叫小自在,死了叫大自在,而他把这些都看透了。“他预计8月就会执行死刑,结果是拖到了12月。不过拖不拖都无所谓啦。惩罚一个人,死刑是最严重的惩罚,是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倒是不一定。对于杨来说,死对他有可能不是最残酷的惩罚。”
(文中部分人物使用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