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伟
按三星级标准建造的“天上人间”原来是以福利综合大楼立项的,但陈华梁一开始就按照星级酒店的标准建楼,并一路绿灯。
得知陈华梁撤回上诉的消息是长假过后的10月12日。一审法院——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的韩关龙院长告诉记者,陈原来准备上诉,但后来经过权衡,又决定不上诉,并写了撤诉材料,以证明其撤诉是自己意愿,不受任何干扰。
作为一名县级民政局局长,陈华梁可以堂而皇之把福利大楼变成星级酒店,可以多次挪用数额不菲的民政专项资金,可以有400多万元巨额财产,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黑洞”?
曾经的辉煌
翻阅陈华梁的履历,应该是一部辉煌史。
1956年11月,陈出生在山西省定襄县受禄乡上汤头村一个农民家庭。中学毕业后,正赶上“文革”后恢复高考,勤奋刻苦的他考入了位于临汾的山西师范学院中文系。
1982年大学毕业后,陈被分配到山西省重点中学忻州一中当了语文教师。在该校任教期间,他主动请缨,负责高考补习班的工作。此后几年中,该校不少落榜生从这个班展翅腾飞,陈华梁亦赢得了“园丁能人”的名声。随后的1989年年底,陈华梁跨出教师队伍,进入当时的忻州地委直属团委担任书记,不久又调入共青团忻州地委担任副书记。陈在团地委任职的数年间,念念不忘其“高考补习班”的好处,创办了国内第一所团办高考补习学校,5年间为忻州输送出大、中专学生623名。《中国青年报》为此在头版做了大幅报道,并号召全国各级团组织向忻州学习,他的团办班也就成了全国团工作的榜样。
1995年7月从团组织转业后,陈被任命为忻州地区双拥办主任。在此岗位上,他在全忻州倡导开展“温暖功臣大行动”系列拥军活动,轰动全省,并在全国推广,忻州也因此连续4年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03年,鉴于他在此岗位的突出表现,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授予他“关心和支持武装工作的好领导”荣誉称号。
双拥办并入忻州民政局后,陈华梁于1996年12月兼任了民政局副局长,2001年荣升局长。他在任局长的头三四年中,雷厉风行,敢作敢为,为该局从太原、北京等各方面争取回资金4亿多元,建起了忻州建国55年来从没有过的救灾物资捐赠仓储中心、儿童福利院、荣军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楼、老年公寓、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尤其兴建扩建了“民政小区”,解决了该局绝大多数职工住房难的问题,谱写了忻州民政历史的辉煌篇章。可想而知,当时对上对下,陈是尽职尽责的,而且好评如潮,能人、名人的桂冠也就自然而然戴在了他的头上。
不仅如此,陈华梁喜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典诗词,1999年曾出版诗词集《心海孤帆》,销售量达1.3万余册。忻州市委一位自称对陈华梁十分熟悉的干部认为,老陈如果一门心思还当他的语文教师,“恐怕现在应该是教授、大作家了”。这位笔名“樵夫”的诗人,甚至被忻州一些人推荐为“忻州第一才子”。
福利大楼变身星级酒店
2001年3月,陈任忻州市民政局局长、双拥办主任,8月兼局党组书记。可以说,如果分寸掌握得当,正确使用人民给的权力,陈华梁的前途可以说是一片光明。但随着权力的不断扩大和政绩不断增加,陈华梁开始变了。
有媒体称,“他头脑越来越热,作风粗暴、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局系统的住房,他想分配给谁就给谁;干部的提拔重用,他看中谁就是谁;工程项目建设,说开工就开工……”
地处忻州市元遗山北路的“天上人间”,于2004年开工兴建,2006年9月正式开门营业,是一家集餐饮、住宿、洗浴、商务接待会议、洗衣服务、棋牌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酒店,占地面积3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有人说,这个地方是陈华梁人生转折的“滑铁卢”。
按三星级标准建造的“天上人间”原来是以福利综合大楼立项的,名义上隶属民政局下属的荣军精神病医院。也就是说这宏伟气派、富丽堂皇的“天上人间”,是拿着“福利综合大楼”的准生证建起来的。
在2003年的一次党组会议上,陈华梁提出要建福利综合大楼,获一致通过。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大楼开建。
2004年4月,大楼建到四五层时,陈华梁再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提出建楼资金不足,要吸收一部分社会资金,建成星级酒店。这一惊人的提议遭到党组大部分成员的反对,但陈华梁一意孤行,开始朝着星级酒店的标准建楼。
“他铺的摊子太大了。这个项目财政投入50万元,建福利综合楼是足够的。但陈华梁其实一开始就是要建酒店,福利综合楼只不过是个名义罢了。”建星级酒店意味着要将土地用途从工业事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要重新审批。陈华梁凭着自己在官场的积累,一路打通“关系”,获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的一纸批文:“先开工建设,再补办有关手续”。
2004年11月,大楼主体如期完工。此时,陈华梁已经找好了承包对象,并拟出承包协议框架。不久,承包人开始对大楼进行装修。而陈也几乎每天都要到工地视察,并“现场办公”。
2006年9月,“天上人间”大酒店开业。“天上人间”这个名字是陈华梁亲自取的,他很得意于这个名字,在大楼尚在建设期间就向工商部门申请,并两度打报告要求保留这个名字。
知情人透露,开业后,陈俨然以主人的派头,经常在“天上人间”吃住、会客。因其紧邻陈华梁居住的“民政小区”,陈实际上“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别墅和行宫”,常在这里办公和休闲。
福利综合楼在开工一半时,陈华梁称因资金不足被迫改变用途,吸收社会资金。于是,有人开始入股投资。但在“天上人间”开业后,陈华梁借其权势,强行收购部分大股东的股份,并最终成了“天上人间”最大的股东。“‘天上人间’总股是1580万元,陈华梁就占了730万元的股份”。
2007年4月,拥有200万元股份的一名股东提出退股,陈想再次收购,但他手头的资金已用完。这时,他开始打起了民政局内部资金的主意。陈华梁以福利综合楼需要建一个会议室为名,从下属单位五台山社区服务中心和福利彩票发行站各挪用100万元公款,“天上人间”用该200万元支付了退股金,原股份挂在承包人名下。
据了解,陈华梁在民政局拥有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在陈华梁担任局长的8年间,他目空一切、独断专行,对下属以至班子同僚稍有不满,开口即骂,单位的干部“几乎没有没让他骂过的”。对于局内大小事务,无论是人事还是经济,或项目工程,则更是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各分管副局长都是有名无实,有的索性长期请病假,这样,忻州市民政局成了陈华梁的“一言堂”。
由于上述原因,明知违规,负责专项资金的工作人员还是把钱给了陈华梁,至此,陈在“天上人间”的股金为930万元。而这200万元为其获利40万元。
除此之外,陈华梁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收受12人贿赂35.3万元;有46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滥用职权现象也时有发生。
被部下举报
2004年“天上人间”开工前,陈的一位朋友曾劝阻他说:“这里地处偏僻,市内又大酒店林立,竞争激烈,以后出现亏损可咋办?况且盖这么大的一座楼,要花许多钱,这钱从哪来?”陈哈哈一笑,说:“现代人消费讲求奢华,咱盖起的这楼,是全忻州最好的,不愁没人来消费。至于钱嘛,我这里有的是!”
该楼建起后,果如他所言,在陈“出事”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天上人间”四个字竟成了他人生的总结。
2008年10月24日上午,陈在市网通公司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后,被忻州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带走“双规”,接着在10月27日,忻州市撤销其局党组书记一职,10月31日,忻州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表决,其局长职务又被免去。12月19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9年1月中旬被依法逮捕。
陈华梁落马消息一经传出,忻州上下一片哗然。有媒体称,入冬以来,忻州贴吧的访问量一直居高不下,尤其在10月24日至31日一周内,点击率更是突破2万,创下吧史新高。而其中点击率最高者,当数含有“陈华梁”字样的帖子。
据了解,举报陈华梁的大多是其部下。对于陈,他们多半有一种矛盾态度,陈以其个人能耐为民政局争取了很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局上下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了他带来的好处。但陈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的工作作风却又让他们忍无可忍。“他做的很多事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但有时一想,他在任时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好处,我这个科长还是他提拔的”,民政局一位科长对陈的落马,既高兴又惋惜。
2004年冬,陈华梁在民政局下属单位大操大办其父葬礼和土葬其父,曾被山西电视台曝光,忻州市有关部门做过调查,奇怪的是,他竟连个处分都没背上。
有消息称,陈曾对举报他的人说:“你们告到哪里也告不倒我。”据说,在被“双规”的前几天,他还公然表示“纪检委已经被我摆平了”。据介绍,在案件调查开始后,陈华梁多次组织、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做假账、毁证据,极力阻碍、对抗调查。但最终还是未能逃过党纪和国法的严惩。
按照指定管辖,2009年7月9日,陈华梁一案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三罪向繁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这是该县法院历史上审理的最有影响的大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关龙从得到审理消息后便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制定出周密详细的审理方案,自任领导组长。成立了以副院长贾云为组长的审理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其中仅保卫小组就7个,后勤组将医护人员都包括了进来。这个医护小组在庭审时着实派上了用场。
7月24日8点半,法院大法庭内国徽庄严,以刑庭庭长王治平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庄重肃穆,旁听席的听众一直排到门外,忻州市有关单位领导等140余人旁听了庭审。当公诉人将10页起诉书宣读接近结束时,陈华梁据说是心脏病发作,一下子瘫软倒下了,合议庭停止审理程序,医护人员立即进行量血压、测脉搏、喂药,经十几分钟的救护,陈感觉好了,庭审继续。
庭审于晚10点半休庭,前后共12个小时。庭审结束后,王治平和审判员王晓勇、韩亮平又加班3天合议案件、写审理报告。法院于8月6日下达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华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3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460.772194万元,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同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陈华梁在接受调查机关问话时,能够如实交代自己受贿的事实,在案发前主动退还全部挪用款项,案发后涉案赃款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陈华梁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陈华梁的受贿所得人民币35.3万元以及挪用公款产生的孳息人民币4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陈华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差额部分人民币460.77219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书下达后,陈华梁并未当庭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的10天内,他又经历了上诉与撤回上诉的往返决定,表示服判。
谁是保护伞
事实上,在山西的民政系统,挪用公款陈华梁并不是先例。
2005年年初,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所报山西民政厅挪用2000多万元救灾捐赠款和260万元福利金盖楼一事就是一例,但此事后来没了下文。“国家严格规定,对于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但山西省民政厅却动用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款建造了办公楼和宿舍楼”。
从陈华梁案卷中可看出,“天上人间”的股权持有人全是有权有钱人,其中不乏郝兴仁之流;而社会上所谓的、普通人无法企及的“潜规则”无疑也为陈的转折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有媒体对陈的贪腐原因也做过探讨并提出质问:一是陈华梁在民政局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各分管副局长都是有名无实,有的索性长期请病假,忻州市民政局成了陈华梁的“一言堂”,负责干部考核、党风政风监察的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不知道?说不知道,这解释难以令人信服。二是陈华梁先后挪用数额不菲的民政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分管民政的领导没有察觉?说没有察觉,这解释同样难以令人信服。三是“天上人间”是车水马龙的消费场所,是个让人老远就能看到的“至高地”,不是能藏着掖着的一根针,也不是要人走近才能发现的“凹地”,对陈华梁负有管理、监察之责的官员就不知道“天上人间”是民政局所建?不知道民政局根本不可能有专项资金建“天上人间”?说不知道,这解释更是难以令人信服。说知道,那就难逃包庇或同流合污之嫌。
陈华梁落马了,还有多少“陈华梁”和“纵容陈华梁者”安然在位呢?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11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