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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体现中华民族政治智慧

  历久弥新的基本政治单元

  “(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

  ——《史记·秦本纪》

  一行史诗、寥寥数字,记载了春秋时期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初设县制,用于对战争中所征服的偏远地域实施有效的政治、军事管控权。这位擅于征战的贵族君主在十年之后逝去,但随后的漫长岁月里,连年不绝的战争让春秋、战国时代各国君王亟需一种社会动员能力最大化、物质资源利用能力最大化的政治体制;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县”逐渐取代了贵族分封采邑制,成为社会政治结构的基本单元。

  公元前221年,强大的秦国统一天下。面对空前辽阔的疆域,如何不再重演周朝的覆亡、让国家长期统一、强大,成为中央政权的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汉书·地理志》)。告别贵族分封,让地方政权成为王权的忠实办事机构,郡县制自此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秦朝二世而亡,县的故事却如长城一般,蜿蜒绵亘。两千年中央王朝时代,传统中国历经治乱兴衰,地方行政体制也不断发生变化。由汉唐直至明清,县的上级地方政府从郡、州、监、府直至道、省,已然面目全非,唯有县级这一基本政治单元始终维持稳定,且历久弥新。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现有的两千多个县中,县名仍然保持与秦汉时代完全相同的有59个;在许多县市的地方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深邃、久远的历史追溯。这份历史的积淀与厚重感,世所罕见。

  西人常云,不朽的政治制度是无上的智慧与光荣。早在罗马共和国诞生之前,县制即已存于世;如今罗马只在西人记忆的烟云里,而“县”仍然活跃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中,这是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这是县制的光荣。“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制就是以这样的独特方式,维系着民众的平静生活,维系着民族的政治安定。

  县官:县域故事的见证者

  “天下真实紧要之官,只有二员,在内则宰相,在外则县令。”

  ——《牧令书·卷一》

  《牧令书》中所载的如上言说,看似夸张,实则生动地反映了县级行政长官在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国地方政治制度中的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王朝时代,县是处于帝国行政体系最末端的基层政府,历朝历代的县官多由皇帝亲自选任,与州、道、省地方官员的分权制不同,在县域之内,县官是皇帝的全权代表,执掌一县大权。

  县官是普通百姓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唯一朝廷命官,教化百姓、听讼断案、劝课农桑、征税纳粮、赈济灾荒、兴学科举,一干事务均由县官总揽。对于好的县官,百姓向来不吝称颂;贪官、庸官,民愤也自然会口口相传。古代文艺作品、传统民间曲艺形式中,县官的各种形象、行为亦时常出现。可以说,“县官”是传统中国县域悠久历史的最好见证者。

  纵观县官称谓的历史变迁,有县长、县令、知县、县知事等,一部浓缩的中华县域故事跃然纸上。国民政府时期,“县长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县官”经过两千年多演变,重回秦代“县长”名称。直至今日,“县长”仍然是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称谓,是我国现今行政体制中存留、沿袭的最古老官称,可谓地方官员称谓中的“活化石”。但是,由最初远离王权中心的统治阶级末梢,到如今最贴近民众的第一线人民公仆,两千多年后“县官”犹在,同样是背靠庙堂、面朝江湖,其政治属性和逻辑内涵却已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公推直选、权力制约、加强培训……二十一世纪,有关“县官”的故事仍在延续、流传。

  (人民论坛记者 孙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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