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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德华人第一次集体采取法律维权行动

  然而,抗议信石沉大海,《明镜》仍然高高在上,对华人的抗议视而不见,拒不纠正错误,更谈不上赔礼道歉。至此,华人面前只剩下一条路——诉诸法律!周坚就这样迈出了艰难的诉讼步伐。

  跨过法律的门槛

  周坚深知,这是旅德华人历史上第一次集体采取法律维权行动,道路困难重重。华人几乎没有自己的律师队伍,仅有的几名执业律师,专业方向都不是媒体法和刑法;德国律师大多不肯接此案,不少人开口就是“德国新闻自由至上”,这起官司打不赢。

  因此,周坚决心自己钻研。他虽然没有德国律师执照,但从读完《明镜》文章后,他就开始翻阅大量相关的德国法律专著和司法案例资料,为法律维权做准备。后来,他还找到旅德刑法学博士生黄礼登协助自己。按照德国法律,2007年11月26日,是《明镜》发表辱华报道整3个月的日子,是刑事指控的最后期限。这意味着,周坚和黄礼登必须在1周之内做完3件事:起草一份严谨而规范的刑事控告书,找到愿意提出刑事控告的华人,赶在最后期限到来前把控告书寄到德国检察院。在与黄礼登共同推敲了控告《明镜》将涉及的许多关键性法律问题后,周坚于11月20日完成了长达十几页的刑事控告书,对《明镜》总编辑施蒂凡·奥斯特、《沙粒原理》的5名作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编辑、图片编辑,提出了4项刑事指控——侮辱、谩骂与诽谤罪,谩骂信仰、宗教组织与世界观团体罪,煽动民众罪,损害外国国旗和主权标志罪。控告书中还附带了民事赔偿申请,要求《明镜》提交保证书,收回和更正辱华言论,发表华人的驳斥声明,给予华人经济补偿和精神伤害赔偿。

  争分夺秒写完控告书后,周坚连夜将其放到华人网站上。天亮后,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德国东部城市开姆尼茨,寻找《沙粒原理》配图中的5名留学生。他们是受《明镜》文章最直接伤害的中国人,也是极有力的控告人。然而,这5名留学生没有赴约。周坚得知,自从《明镜》将他们的照片配上影射他们为“间谍”的图片说明,并发表在杂志上后,他们担惊受怕,不愿和陌生人接触。

  11月23日,眼看最后诉讼期限临近,周坚又试着联系这5名留学生。当天深夜,他家的电话铃响了——是5位留学生中的一位女孩打来的!其他4位留学生,则通过网络电话,一起旁听她与周坚的这次通话。周坚耐心回答了这位女孩提出的许多问题,直到凌晨3点,女孩才在电话里主动问:“我们能见你一面,当面谈吗?”周坚立即在夜色中冲出家门,买了最早的火车票,直奔开姆尼茨。这次交谈一直持续到中午,女孩最终摆脱了心理阴影,毅然在控告书上签了名。当装有控告书的大信封被盖上邮戳时,女孩如释重负,周坚也感慨万千:“我既为她高兴又为她自豪,这标志着她终于获得勇气,开始摆脱《明镜》给她带来的不幸,重新生活。”

  经过一番周折,周坚还在最后一刻联系到了被《沙粒原理》一文诬为“间谍”的一位华人教授。他毫不犹豫地参与了对《明镜》的刑事控告。11月27日,在刑事控告书如期寄给汉堡检察院的第二天,周坚将一封电子邮件发给德国各地的华人:“这个周末,我们跨过了在德华人不愿、不敢或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门槛,这是值得纪念的日子!”

  控告书揭《明镜》罪行

  周坚起草的刑事控告书,对《明镜》辱华反华报道的内容做了细致分析,并根据其所具备的相关犯罪构成要件,分别指明其所触犯的罪名。周坚说:“要想了解《明镜》所犯的罪行,就不得不一一剥开其真面目。”

  其一,恶意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

  其封面是一面巨大的五星红旗,但作者别有用心地把中国人神圣的国旗进行了改造、加工。周坚说,根据德国《刑法典》,这无疑是在恶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犯有损害外国国旗和主权标志罪,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典》第185条和130条,犯有侮辱罪和煽动民众罪。

  其二,恣意歪曲中国文化。

  特别令人愤慨的是,《明镜》的文章在诬蔑海外华人是“间谍”时,还企图引经据典,在中国历史中找出处——“但是从民族哲人孔夫子(公元前551至公元前479年)那里,中国人早已学会了,复制是一门艺术,对被复制的师傅来说是一种荣耀,并且那也就是达到某些目标的最佳方法:‘未履他人足迹者,到达不了目标’。”这无疑是在说,中国人从孔子时代就知道抄袭,而且以此为荣。该刊居然还把孔子《论语·先进第十一·二十》中的“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荒谬地翻译成“未履他人足迹者,到达不了目标”,而且还特地配发了一张孔子塑像图,图片说明赫然是:“中国哲学家孔子说:复制是艺术”。

  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歪曲中国文化精髓吗?事实上,《论语》的原文是这样的:“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周坚查阅了德国翻译家的各个译本,发现历来只有两种角度不同的解释和翻译:一、子张问孔子有关秉性善良聪慧的人所遵循的道理,孔子说:“秉性善良聪慧的人不需要去踩着前人的足迹走,但其道德学问却也不会修养到家。”二、子张问孔子关于秉性善良聪慧的人的道理,孔子说:“善人不踩着前人的足迹走,因此道德学问也难以修养到家。”这和偷窃哪有一丁点关系?

  “《沙粒原理》一文的作者们,就是这样采取断章取义的手法,且利用了一种看似由翻译技巧不同而产生的似是而非的德语译文,让不了解《论语》和中国文化的读者相信,中国人是基于自己的文化传统,为了达到所谓的‘目的’、‘目标’而进行抄袭、不尊重精神财富的人。”周坚说。“这样做,显然触犯了德国《刑法典》第166条,犯有谩骂信仰、宗教组织与世界观团体罪,同时也触犯第187条,构成诽谤罪。根据德国法律,对原文的恶意篡改也是诽谤。”

  其三,攻击中国改革开放。

  《沙粒原理》堪称一篇对中国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攻击的“奇文“。它配发了一张上海浦东欣欣向荣的图片,可是在图片说明中却写道:“经济枢纽上海:间谍活动作为国民经济的兴奋剂”。谁都知道,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腾飞的一个象征,这相当于说,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靠偷窃别人、当然首先是德国的技术,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文章的另一张配图更具蛊惑性。这张图片注明是新华社图片,却被恶意剪辑。原图反映的是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支线飞机ARJ21于2007年3月开始总装的场面,但图中现场竖挂的 “荣誉2007”标语,却被有意裁剪,只剩下“007”。世人皆知,007是电影中的间谍!周坚说:“这表明,作者全面否定中国人的科技创新能力,企图在德国读者中制造中国所有科技进步都来自间谍活动的假象,进而制造险恶的‘中国威胁论’。依照德国法律,这样做犯有谩骂罪。”其四,凭空捏造“中国间谍案”。

  《明镜》的作者们找到了4个“中国间谍”案例,作为其谩骂和侮辱中国的“事实依据”。文中报道的一起“间谍”案是:“在巴登符腾堡州的一家军备供应厂商那里,中国女实习生L因对工作特别投入而引起了注意。这位年轻的女士周末也想在公司里工作。但是,这种文化精神传统影响下所谓的勤奋,后来却现出了间谍所具有的好奇的原形。在搜查其住所时,警察发现了170张含有敏感数据的光碟。尽管刚开始工作,这位年轻工作者却已向另一家军工企业申请职位。宪法保卫局将起因归于:有一个中国的间谍机构领导着这个女人。尽管如此,遭遇此事的企业还是放弃了刑事控告,也许是因其对机密数据的保护如此糟糕而感到羞愧的缘故。”

  “不懂法律的读者一看,肯定认为这个中国女实习生就是间谍,而且偷的是‘敏感’数据。但是仔细推敲后却会发现,这个例子是个谎言。”周坚说,“依照德国刑法规定,间谍罪是国家刑事机关必须刑侦并有义务提起公诉的一种罪行。而根据上文,德国刑事机关显然已介入调查,却连起诉都没有提起,说明间谍罪的嫌疑根本就不成立。而且奇怪的是,上述公司仅仅因为‘害羞’就放弃了刑事控告。”周坚认为,“‘无罪推定’是世界公认的法治原则,既然无罪,却把它作为案例来证明中国人是间谍,说明《明镜》进行的是不实、且违反法治国家原则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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