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周丹平:警察受聘医院,公权岂能如此私用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8:54 河北日报
作者:周丹平 4月10日,福建省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14家医院,聘请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除了常规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盗窃等职责,民警进驻医院的另一个主要职能就是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闹”扰乱医疗秩序。(4月12日《东南快报》报道) 时下一些地方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针对这种情形,聘请警察担任医院综治副院长,以震慑“医闹”、保障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做法似乎事出有因。问题在于,“医闹”之所以产生,患方过分要求甚至无理取闹是一方面,医德的失却、监管的疲软、权力的失衡等医方因素则是更重要的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医生之于患者,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居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在医患矛盾中,医生往往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卫生部部长高强才强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主导。多从自身找原因,转变服务理念,尊重患者、理解患者、善待患者,采用这种“疏导”的办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相形之下,警察入驻医院的做法,难免让人产生动用专政工具对付患者的感觉。这种办法只能是治标之举,搞得不好还可能事与愿违、火上浇油。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警察受聘于医院,不是一种典型的公权私用么?作为公职人员的警察怎么能成为某家医院的雇员,只为某一个单位服务呢?作为公共权力的警察,他的执法权岂能为某一个部门所私有、私用呢? 公共权力是指社会公共领域中由公众赋予和认同,能够给公众带来保护和幸福的集体性权力,而警察的执法权是其中与人们生活最息息相关的部分。只有保持其“纯洁性”的品质,保持经济上不受任何人或单位的控制,才能保证权力运用的不偏不倚,保障公共权力的公共属性。 显然,从警察受聘为医院副院长的那一刻起,这种公共权力的纯洁性与公正性就受到了挑战,就有可能引起公众的警惕和不信任。警察既然成了医院的副院长,就会受制于院方,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就很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院方的利益,其结果必然导致公平和正义的丧失。因此,人们有理由怀疑:如果这14家医院今后有违法问题,公安机关能否秉公执法?而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与这些医院发生纠纷和冲突时,公安机关能否一视同仁、公正对待? 一旦部门利益超越了公共利益而成为“使命”,那么,公共权力就会顺理成章地被部门化甚至私有化。而当公共权力失准、失衡,乃至倾斜于一个个利益集团时,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将无处可寻。前几年不是有过这样的先例吗?山西某县“110”同县医院签订协议,院方答应每年给警方提供一定的费用,但警方则必须保证每天在医院巡逻若干小时,并保证医院遇事随叫随到,结果引来社会上一片诟病之声。 其实,警察如果真想保护医务人员以及病人的安全,不去当医院的副院长照样可以做到,有关部门完全没有必要出这样的馊主意。如果大家都像这些医院那样,把警察聘请到自己单位来兼职,如果警察们都各为其主,利用公共执法权维护各自部门和单位的权利,那这个社会不乱套才怪呢。 所以说,警察受聘为医院副院长之类,这种瓜分和私用公共权力的做法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还是不做为好。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