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警惕卖官衔敛财背后的协会弊病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8:13 法制日报

  虽然于去年底在广州成立,旨在规范广东体检市场的广东省医学会体检分会(下简称“体检分会”),其初衷是以开展体检学术交流为主,协助政府出台相关行业标准,使广大市民体检质量更有保证。然而,在体检分会成立的一个多月中,“拒绝”民营医院入会、入会赞助费高达数万元、10万元“买”协会名誉副主任委员等问题却不断浮出水面(1月30日《新快报》)。

  正如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的那样,体检分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只要是合法医疗机构都可以参加,这理应是合法医疗机构的一项正当权利。虽然体检分会并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民营医院入会,但对民营医院设置远高于公立医院的入会“门槛”,不仅违背最基本的平等原则,更是变相剥夺了民营医院加入体检分会这一民间团体的做法。

  本应平等对待会员的体检分会,却在公立

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有厚此薄彼的严重倾向,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民间团体的自治色彩不足,而是热衷于依附公立医院背后的卫生行政权,从而让自己在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之外成为医疗界的“二政府”。但是,当行业协会缺乏自己的独立价值,反倒趋向于沦为行政权的附庸时,行政权力逻辑下官僚体制的弊端就会尽显无遗。

  将协会名誉副主任委员等按照商品一样明码标价地“打包出售”,就是这种弊端最集中的体现。行业协会将自己拼命粉饰成“准政府机构”,恰恰构成对行业协会自治精神最大的伤害。因为这一倾向本身最明显的表现就在于,行业协会中会员入会以及机构运转等问题,不仅缺乏公法领域的民主和法治,更缺乏私法领域最基本的平等和自由。这也就是作为一个民间行业协会,体检分会之所以能够限制民营医院入会以及将自治团体的“领导职位”商品化的症结所在。

  显然,一个缺乏自治的行业协会是没有资本和资格谈自律的,协会本身的“正常运转”就已经是对民间团体自律精神最大的伤害。这一点在某体检分会主任委员解释为什么没有邀请民营体检机构参加的原因时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他看来,作为体检行业的学会,是要拒绝市场化和商业化的,而一些民营体检机构为了经济创收,什么手段都出。

  固然,即便在法治环境之下,也会存在为了经济创收而不择手段的医疗机构,但这并不是认定民营医院相对于公立医院具有“原罪”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为由来拒绝民营医院加入行业协会。反倒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行业协会作为民间自治团体,就是要通过团体自治的力量,辅以团体内部的“团体罚”等自律手段来消除团体内部的“害群之马”,从而保持整个行业协会会员的纯洁性,进而净化整个市场环境。

  如果说法治所希望构建的是一个“小政府”之下的“大社会”,那么以自治精神为纽带组织起来的民间团体,就应当是法治进程以及市民社会发育的中坚力量。但当下国内民间团体最大的弊病恰恰在于行政色彩有余而自治成色不足,由此导致的恶果就是,一方面,民间团体不但不能承担起以自治力量来进行行业自律的角色功能,反倒民间团体本身总是假借团体自治行“假公济私”之实;另一方面,民间团体在角色错位之下问题频出,一定程度上又为真正有利于市场发育的真正民间团体的生存前景设置了制度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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