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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黑帮青龙帮34名成员落网(图)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都市时报记者 杨海冬 摄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都市时报记者 杨海冬 摄

  都市时报记者 孙文洁

  外出行动时,成员间不准称呼真名,只能叫绰号;随叫随到,否则清出帮派;成员不准吸毒……这些条条框框,是昆明宜良县城一个名为“青龙帮”的团伙订下的帮规。昨天,这个团伙的18个主要成员指认了现场。截至目前,警方已查证“青龙帮”犯罪案件24起,除7名未成年人外,该团伙34名成员落网。

  “堂主”被捕牵出“青龙帮”

  警方介绍,“青龙帮”去年7月成立以来,成员常备西瓜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在宜良县城频繁作案,先后在宜良、陆良、石林等地连续作案。通过殴打、恐吓等犯罪手段为他人“摆造型”讨要欠款,替人“报仇出气”,垄断市场,收取好处费,致使4人重伤,10余名受害人轻伤或轻微伤。

  2011年12月2日凌晨4点,宜良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件,两名男子蒙面闯入李女士家中,持刀威胁并抢走价值6000余元财物。12月中旬,两嫌犯落网。正是这起案件,让“青龙帮”浮出水面,因为,这两名嫌犯正是“青龙帮”成员,其中一人还是帮里的二号人物——“堂主”陈某。

  民警在对这起入室抢劫案的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近来经常有一些年轻人在街道上无故殴打他人。与此同时,绰号叫“小小”、“小胡子”的两名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他们很可能就是抢劫李女士的两名蒙面男子”。 警方发现,2011年10月中旬的一天凌晨,宜良县一KTV内,20余名男子寻衅滋事,持刀刺伤了两名群众,“小小”和“小胡子”也参与其中。

  警方逐步掌握了两人身后一个人数众多的涉黑犯罪团伙——青龙帮。青龙帮以25岁的赵某为首,专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帮人要账、欺行霸市并从中渔利。

  25岁的“帮主”靠打架“做广告”

  “帮主”赵某年仅25岁,他曾经当过兵,退伍后先后经营过酒吧和烧烤摊。在此过程中,他以邀约玩耍、吃喝、娱乐等手段,结识拉拢了一帮社会闲散青年。随后,便经常纠集在一起持刀打架斗殴。一段时间以后,赵某在团伙中有了一定的影响,成员也逐渐增多。

  2011年7月,赵某策划组建了“青龙帮”,他自称“帮主”,下设3个堂会,并挑选了3名得力“干将”陈某、杨某和王某担任“堂主”,随后,陆续发展了“小弟”若干。青龙帮成立后,为了让帮会走向“正规化”,赵某制定了一系列帮规。例如,参加帮会行动时,不准叫名字,只准叫绰号;帮会有行动,通知到的成员必须参加,如不出席,立即除名等等。

  “青龙帮成立之初,靠街头打架斗殴打出了名气,同时也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办案民警介绍,“对赵某而言,这样的一个过程称得上是为帮会‘打广告’。在这以后,当地便有人认为这伙人够狠,能做事,便雇佣他们进行讨债或打压对手。”

  欺行霸市犯案24起

  据悉,帮人垄断市场并收取相应费用是青龙帮的主要收入来源。每次收取的费用在按照人头分成后,其他的都“充公”,成为团伙“挥霍”的经费。

  2011年,做饮料生意的苏先生遭到同行排挤,对方雇佣了赵某等人,在苏先生送货时瞄准机会将其拦下,苏先生被打成了重伤。随后,青龙帮获得了数千元的报酬。

  一般来说,能够“拉生意”、“接单子”的都是赵某或者三名“堂主”,他们根据雇主的要求来“喊价”。根据“任务”衡量需要出动的‘小弟’人数。每名小弟的‘辛苦费’,按是去‘摆造型’恐吓,还是动手,以及动手以后造成的伤情等来计算。青龙帮根据以上标准收取每次数百到数千元不等的“酬金”。

  今年以来,宜良警方对青龙帮案件展开了全面侦查。截至目前,警方查证的青龙帮犯罪案件共有24起,其中寻衅滋事案件高达15起。该团伙成员陆续落网,而赵某迫于强大压力,于2月11日向宜良县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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