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 低档服装换标牌标价几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1:48 东方今报
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低档服装换标牌标价几百
安徽代理商的名门颐派专卖

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低档服装换标牌标价几百
郑州街头的“韩国青青草”专卖店

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低档服装换标牌标价几百
这是娄素娟在展示她抢回的货。不但商标拆除了,而且拆除商标的地方还留着没缝合的豁口

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低档服装换标牌标价几百
受骗者的控诉

  【2】“祝氏”黑加工厂“转正”不到俩月 低档服装换过标牌标价几百

  丁否认该公司和名门颐派、诗美惠、艾多酷、爱尚丽等是一家。她说他们是独立法人,为此她还指着墙上的营业执照让记者看,记者发该公司工商执照上登记的注册时间是2007年4月19日,国税和地税登记证书上都标明是2007年5月注册的,法人代表是许平——也就是说,东莞市京威服饰有限公司成立还不到两个月,以前一直是黑工厂。

  随后,记者见到了许平,许平虽不承认祝炳章与他有任何关系,但他却承认名门颐派、诗美惠、艾多酷、爱尚丽等所有品牌都是他设计的,并说“现在艾多酷的招商情况非常好,已经300多人了”。

  记者掌握的一份东莞市京威服饰有限公司的参股清单显示:祝炳章23万元,许平5万元,晏峰三3万元,秦建波4万元,郑云华5万元,记录这份清单的是“会计:胡娟”。

  峰三的哥哥、郑云华、祝炳章、祝章、许平、晏峰三、秦进波、张超。

  另外,记者还获得了三张标注有“热烈庆祝京威国际第200万件服装成功下线暨虎门新生产基地胜利落成”的合影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上祝炳章和祝章正带该公司要员在庆典上剪彩。

  离开“京威”后,知情人告诉记者,“京威国际企业集团”办公地点是祝炳章租赁的。并说,京威服饰有限公司之所以员工少,是因为他们的工作不是生产服装,而是对购进的成品服装进行简单的烫画处理、拆牌贴牌等工作。“这些质次价廉的服装戴上虚设的品牌后,再标上几百元的折扣价,配送给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加盟商”。

  知情人说,一件廉价衣服,经过他们贴牌、烫花等处理后,价格就会数倍攀升。“以四五元一件内衣为例,他们贴牌后一般标价都在60元到200元之间,以标价60元计算,批发给代理商是3.3折是19.8元,加盟商是3.5折,21元。他们一倒手就挣了10多元。成套的服装就更挣钱了”。

  6日下午2时,在知情人的指点下,记者来到了虎门镇富民布料市场附近的东莞市汉强服装用品有限公司虎门恒汉烫画营业部。该营业部主任肖湘莲说,“京威国际集团”的王艺等常到他们营业部订制服饰烫花模版,“有时还在这里烫印”。

  肖湘莲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王艺等还来订制了5000元的模版,3月份来取走了一部分。她说着还让店员将尚未取走的那部分拿了出来。

  记者看到,雕着动物

漫画的模版一张张地分别附在硬纸板做成的“烫画打样报告表”上,报告表的商号一栏写有“京威”字样。肖湘莲说,每件服饰烫印花纹的价格一般不会超过一角钱。

  离开过恒汉烫画营业部,记者来到了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龙眼派出所,该所民警张志兵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过多起反映“京威国际企业集团”问题的报案,但由于加盟协议是在北京签订的,他们不便受理,让受害人都去北京了……

  【3】可怜受骗女面临死亡威胁 想为家乡做最后一件好事

  见到娄素娟后,知情人告诉记者:“就这个娄素娟,祝炳章上段时间找人,想花10万元弄死她……”

  娄素娟告诉记者,因为她总向有关部门投诉祝炳章一伙的诈骗行为,“每次投诉后,祝炳章和他手下,就会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恐吓、骚扰我”。查看娄素娟的手机短信记者发现,2007年5月20日一条短信的内容是:“不要不识好歹!”2007年5月27日一条短信的内容是不:“妈的,找死!”

  6日晚,娄素娟说她深圳家里有一批货,是她从“京威”仓库里“抢”走的,“乱七八糟的什么品牌都有”,想让记者去看看。在去往深圳的路上,娄素娟讲述了她“抢”这批货的来龙去脉。

  原来,5月3日娄素娟的母亲再次病重,没钱住院让娄素娟心急如焚。无奈之下,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祝炳章打了电话,求其为母亲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祝炳章接电话后恶狠狠地说“你母亲病了,关我啥事……找死……”随即就把电话挂了。娄素娟随后便买了一瓶汽油,叫了一辆车发疯也似的来到了“京威”,“当时我就想了,我到他们仓库拉两万元的货便宜卖了,总也能先为我妈凑几千块钱的医疗费吧”。于是,进院后当看见仓库门正好开着时,娄素娟便带着搬运工冲了进去,厂里的人见状要上去阻拦,她便把汽油瓶盖打开,一手拿打火机一手拿着汽油瓶子高喊,谁过来我就把谁烧死……娄素娟拉着2万元的货离开“京威”后发现,其中什么牌子的衣服都有,且很多已拆掉牌子和水洗标的衣衬处还都开着口子,根本无法出手……“妈呀——妈——你咋这么命苦啊——”娄素娟坐在毒烈的日头下仰天号啕……

  6日夜,来到娄素娟在深圳的租住处记者发现,她抢来的那30大编制袋衣服,正高高地摞在房门右侧的墙边,占据了她床左侧的大部分空间。

  记者从几个包内抽出了30多件,发现里面春夏秋冬、大人小孩的服装应有尽有,而且都是旧款式,大多数衣服的标签和洗水标都已被拆掉。此外,还发现“诗美惠”和“名门颐派”相互装错包装的现象。在一件拆除了

商标的红色条绒儿童上衣里,记者发现了“小贝象”品牌的合格证,经仔细比对,该上衣确系“小贝象”品牌的……

  就在记者对一件件衣服拍照的时候,娄素娟坐在30袋服装砌成“壁垒”旁的沙发上,两肘拄膝,双手手指交叉,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记者拍完照后叫了她一声,她却吓了一跳。灯光下,她那张猛然扬起的带着泪光的脸显得甚为憔悴。

  “唉,不瞒你们,自从这些衣服拉回来后,我就会白天看着它们发呆,晚上要靠安眠药才能维持睡眠。有时候思前想后就会守着它们坐到天亮。”娄素娟说:“因为怕自己疯掉,我每天就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她说着哽咽了起来,随即爆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哭声……“这些衣服还可以穿。我想过了……哪天我求人运回老家……都捐给家乡的贫困学生。这也可能……是我今生能够做的……最后一件好事了”……

  ●(七)群骗关系:缘着“骗枭”家族纽带 查出数十骗子成员

  众多投诉人都说,孝感籍招商加盟诈骗团伙成员,是以祝氏家族为主的,那么,上述各品牌所涉及公司的骨干成员到底与祝炳章都有着什么样关系呢?综合知情人和投诉人的反映和指认,记者列出了以下的“纽带”关系名单:

  祝炳章:身份证号422201680916043,家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园林路8号,三里棚派出所辖区,人口编号143530599,户号001034271,有驾照。

  祝章:祝炳章的亲弟弟,“真怡美”招商公司的法人代表,另外还具体负责“青青草”和“爱尚丽”招商业务。

  祝长江:祝炳章的哥哥,“艾多酷”招商公司负责人之一。

  张清华:祝炳章的三姐夫,“名门颐派”的负责人之一。

  晏峰三:张清华的弟弟,京威服饰有限公司股东。

  晏红清:晏峰三的兄弟,“名门颐派”招商公司股东。

  张丽:祝炳章的外甥女,负责配送“诗美惠”和“名门颐派”的货。

  张超:祝炳章的外甥,“艾多酷”招商公司的高管,“爱尚丽”招商公司的法人代表。

  罗军:祝炳章的亲戚,“爱尚丽”招商公司负责人,“艾多酷”招商公司负责人。

  祝菊英:祝炳章侄女,“名门颐派”招商公司会计。

  王艺:祝炳章的“女友”。其表姐王凤霞,系“俪人俪美”招商公司的法人代表。其表妹王凤丽系“韩国芭娜娜”招商公司会计。

  王萍:王艺的亲妹妹,“艾多酷”招商公司会计。

  秦建波:祝炳章的同学,原“诗美惠”招商公司负责人之一,现为“艾多酷”招商公司负责人之一。

  肖军:祝炳章的亲戚,“诗美惠”和“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负责人之一。

  鲁足霞:肖军的妻子,“诗美惠”招商公司的会计。

  郑云华:祝炳章的妹夫,京威服饰有限公司股东,“名门颐派”招商公司股东。其妻在京威服饰有限公司做会计。

  孙若愚:跟随祝炳章多年,“名门颐派”招商公司原法人代表。现在“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为了张超。

  吴平、毕晓波、贾克:跟随祝炳章多年,“名门颐派”招商公司股东。

  李海兵:跟随祝炳章多年,“青青草”的法人代表。

  夏宇:跟随祝炳章多年,“诗美惠”招商公司总监,现化名夏文明在“艾多酷”招商公司做招商总监。

  佘巧娜:现“艾多酷”招商公司招商经理,原在“名门颐派”做招商工作负责人之一,当时化名贺艳。

  蔡楠楠:祝炳章的亲戚,“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招商经理,现在“艾多酷”负责招商工作。

  曹鹏:祝炳章的亲戚,“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招商经理,现在“北京菲格迪娅创意服饰有限公司”负责“法国菲格迪娅”品牌的招商工作。

  范姣:祝炳章的亲戚,“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会计,现为“北京菲格迪娅创意服饰有限公司”会计。

  于晓飞:跟随祝炳章多年,原“名门颐派”招商公司的招商经理,后到“芭娜娜”招商公司负责招商。

  易金安:祝炳章的好朋友,“诗美惠”招商公司的法人代表,“名门颐派”招商公司股东。

  陈斌:祝炳章司机,“艾多酷”招商公司法人代表。

  许平:跟随祝炳章多年,京威服饰有限公司股东、法人代表,一直为祝炳章做“服装设计师”。

  张名全、丁娇丽:祝炳章亲戚,分别任京威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厂长。

  另外,在“艾多酷”招商公司内部的通讯录上,记者还发现该公司高层有下列人员:恩晓、尹媛媛、孙敏、王浩、殷会计(原“诗美惠”会计)、吴小莉、姚思敏、陶美玲、潘经理等。受害人提供的汇款账户和其他资料还显示有:陈运英、郑辉(祝炳章同学)、严中文、王文辉、周贵清、易汉洲(祝炳章亲戚)、陈坤、郑杰、郭奕冰、曹阿朋、刘少华、张俊平、陈显、占安涛、宴发群、刘宏伟、李载寒、祝南杭、廖进华、周志峰、胡娟、刘经伟、朱桥顺、贺唯佳。

  上述的这些人,只是祝炳章一伙其中的部分成员,而且因为这些人经常更换化名(除了祝炳章外)——比如:贺艳在“名门颐派”叫“贺艳”,到“艾多酷”便改名为佘巧娜,再如夏宇化名夏文明,王浩真名耿昊等,所以记者总结的这些名单中可能会有人员身份重复的现象。

  ●(八)权威说法:“祝氏”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代言明星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针对以祝炳章、祝章为首的孝感籍招商诈骗团伙的行为是否能够被认定为犯罪,以及为骗子们代言“洋品牌”的明星们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所主任、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和明星的业务代理人及其他法学专家。

  【1】曲新久教授:祝氏团伙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曲新久教授说,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行为人首先注册成立一个个合法公司,在这些公司实际上根本不具备从事特许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虚构“洋品牌”并找明星代言,嗣后以公司名义打招商广告,摆出质量上好的货物吸引前去考察的代理商投资。之后,将品质低劣的廉价货高定价,再按相应的折扣价批发给代理商或者直接发给加盟商,然后故意缺货、断货,让加盟者自动“违约”退出,从而占有他人的所谓代理费、加盟费和订金及货款。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合同诈骗犯罪。

  曲新久教授说,依据我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行为人虚构“洋品牌”,虚构韩国、台湾的服装公司及其授权,欺骗他人加盟,在他人加盟之后,根本无意从事真实的商业交易活动,而是自己公然“违约”或者让加盟者形式上“违约”,逼退加盟者,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的代理费、加盟费和订金及货款的目的,这已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明星的业务代理:受害人受骗跟明星没有什么关系

  6月16日下午,记者先后与相关明星的业务代理人付笛生、任静的业务代理人古风、陈小艺的业务代理人何天取得了联系。

  古风说:“谁跟他们(受害者)签的合同,他们就该找谁去。他们受骗,这个跟明星没有什么关系。”他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讲,如果明星所代言的公司出了问题,明星也是控制不了的,“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古风强调,如果消费者受到了公司欺骗,那么明星本人的形象也会有所损害。“但他们只能找公司讨回损失,怎么能去找明星呢?他们找到付笛生本人也没用”。

  古风称,他个人认为,除了明星做药品等特殊广告时称喝药后可治愈某种病,结果让消费者上当受骗外,明星做其他产品的代言,一般都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而陈小艺的业务代理人何天则说,去年底,他已接到过一起类似的反映。他表示,陈小艺为名门颐派服装做代言,有没有责任他也不清楚。“这要看她和公司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了”。何天表示,他会设法向陈小艺转知此事,其他的则不愿多讲。

  【3】资深律师:明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资深律师、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的孟国涛先生说,关于名人、明星代言造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近年来谈论得比较激烈,而且一些名人、明星因代言误导消费者的事件也一再见诸报端。

  孟国涛认为,名人、明星代言问题需从如下两个方面去看待:

  首先,从社会责任和良知角度来看,作为名人、明星广受公众爱戴,享有比一般人更高的社会信誉度,因此名人、明星就应具备高出一般人的道德操守和社会责任。作为商业代言人赚取钱财本无可厚非,但那些为了赚钱而对有关企业和产品不做合理审查和了解,任由企业摆布,信口胡言,拿大众对其的信任为骗子做帮凶的名人、明星显然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同时也是自我贬低。“这不无异于向大众宣示自己也是个骗子吗?还配做名人、明星吗?”

  其次,从法律层面上看,目前,很多人认为,对名人、明星代言而导致欺骗、误导大众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要承担责任。认为根据现有《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应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对此,“我认为虽然现行《广告法》并未明确规定代言的名人、明星需对相应受害人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也没有规定名人、明星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其实,因为以前名人、明星代言的现象不是很多,所以《广告法》在制订时并没有作专门的规定,但此种情况并不能作为代言的名人、明星欺骗、误导大众不受法律调整和约束的借口。

  孟国涛认为,《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有关主体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就是民事上一种侵权的法律关系。名人、明星代言是一种商业行为,名人、明星通过代言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那么通过代言欺骗和误导了大众,显然也得依法负有相应的赔偿义务,否则是不公平的,也是与基本法理相违背的。

  孟国涛说,根据现行《民法》的有关规定,不管代言人是明知虚假还是不做合理审查,而代言了虚假广告,导致了大众受骗,那么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而一般大众基于对该代言人的信任购买了有关产品或从事了相关活动,客观上造成了损失,那么他们之间明显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即:名人、明星通过代言形式侵害了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构成了民事侵权,按现有《民法》的规定,就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面对目前的这一局面,对名人、明星代言尽快立法予以规范也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孟国涛说。

  同时,对于“明星代言导致公众受骗”所涉及的法律层面的问题,河南政法学院教授肖遂康也提出了上述观点。

  ●(九)群众呼声:详查招商加盟诈骗公司 严打“祝氏集团”诈骗犯罪

  6月16日晚,就在全国各地的受害人纷纷通过娄素娟、程洁等向记者反映本报的遭遇时,“诗美惠”在辽宁的代理商范先生给记者发来短信:“我于6月9日收到‘诗美惠’发来的2件货,该货系6月3日由深圳金大物流发出的。重庆袁女士也收到了,她的货是6月2日发出来的, 发货人是周贵清。本批货的封包胶带印有‘名门颐派’字样,其中只有10条裤子的吊牌是‘诗美惠’的,但标签却是3个韩文字母(不清楚其发音和意思),应该是他们还没来得及换商标的货。”

  记者随后了解到,郑州的代理商丁秀枝等也同样收到了一批品牌杂烩的货。丁秀枝说:“一定是经常有上当人投诉,祝炳章他们害怕出事才手忙脚乱地发的货,但这不是欲盖弥彰吗?”

  据知情人和娄素娟反映,这伙人不但经常更换姓名,而且为行骗方便他们的各个公司也是“法人代表轮流做庄”……“祝炳章和在北京走着他路的老乡、朋友们每到一起就会相互交流经验、构思品牌名称,说不准现在哪个当红明星代言的‘洋品牌’服饰就是他们干的”。

  而就在记者截稿时,又接到贵州的沈娟等十余位受害者从北京打来的电话,他们是“韩国芭娜娜”品牌招商公司的代理商。从去年起“芭娜娜”招商公司骗了他们每人四五十万元代理费。现在“芭娜娜”招商公司又跑了。该公司的招商负责人于晓飞、刘经伟等又到“韩国芭拉姆”品牌的招商公司负责招商了。

  那么,以祝炳章、祝章兄弟为首的招商诈骗团伙到底开过和正在开创着多少个骗子公司?弄了和正在弄着多少个赖以行骗的“洋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到底还有多少个这样招商加盟骗局正在行骗?对此,众多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快查,详查,严打。

  另据知情人透漏,“因为找祝炳章闹事的受害人很多,祝炳章他们现在正准备向江西、海南、广西、广州等地转移。江西那边刚开发了一个像虎门一样的服装市场,什么都比较便宜,他们可能在那边都搞上了”。他说,如果不在“祝氏集团”转移前将他们绳之以法,就还会有更多的人受骗,“那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安定因素”。

  特别提醒:如果您是加盟陷阱的受害者或知情人,请拨打本报地市新闻部电话0371—65882944、65887946向本报反映,本报记者与您同在。(记者 白润岱 韩争强 张波 特约记者 刘畅/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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