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行营业所主任贪污40万获刑10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0日02:35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邯郸电 (记者陈国营通讯员万永强、胡红霞) 日前,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某银行营业所主任贾某涉嫌贪污一案,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40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1999年11月9日马某在这家银行营业所办理了50万元的贷款手续,但并未能将这笔贷款全部提取,仅于当天转成其个人活期储蓄存款10万元,其余40万元一直未能支取。经查这笔40万元款项,于当日被银行营业所主任贾某私自转存,占为己有。2006年9月15日,邱县人民检察院对贾某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贾某潜逃,2008年4月22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抓获。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贪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