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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被害人23万多
法院还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由被告樊华、敖国辉、熊少华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因被害人死亡的丧葬费9199.98元、死亡赔偿金224440.8元,共计233640.78元。其中,被告樊华承担70092.33元;被告敖国辉承担116820.39元;被告熊少华承担23364元,三被告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樊华十项罪名成立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999年以来,以樊华为首,以黄昌安(另案处理)、古江南、张鹏为组织、领导者,以敖国辉、秦旭宇为积极参加者,以符建麟、吁得华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南昌市境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淫威,插手经济领域,非法获取巨额利润,严重破坏了南昌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故意杀人罪
2000年10月5日晚,在南昌市蓝蝙蝠酒吧内,被告人熊少华与胡可,吴志强等人与“科长”等人发生斗殴,结果吴志强被对方杀伤,熊少华、胡可遭到追打,熊少华通过敖国辉打电话向樊华汇报了此事,提出要拿枪报复对方。樊华对此表示同意,并交代熊少华到十字街去找敖国辉取枪。
敖国辉和熊少华、胡可等人汇合后,敖国辉在藏枪处取出3支五连发猎枪,由敖国辉、熊少华、胡可各持一支,开始四处寻找“科长”等人。2000年10月6日凌晨1时许,敖国辉等人在南昌市第二医院发现和“科长”同一伙的李建华等人,由敖国辉近距离开枪将李建华打死。
事后,樊华及熊华荣、胡贵仁将敖国辉先后安排在南昌市、新建县及抚州市等地躲藏近5年。在此期间,樊华和被告人熊华荣多少次到抚州市看望并送钱给敖国辉。
故意伤害罪
2003年,被告人秦旭宇、古江南因与被害人李文胜等人发生打斗而受伤,一直伺机报复。
2004年12月17日晚,被告人秦旭宇、古江南、王波、付爱国(后三人已被判刑)与黄昌安,受被告人樊华指使,到南昌市环球嘉年华娱乐城帮人助威,结果在娱乐城门口遇见受害人李文胜。几人企图挟持受害人,双方因此发生打斗,被告人秦旭宇与古江南、王波、付爱国、黄昌安持刀刺向受害人李文胜,致其重伤甲级,王波亦被李文胜刺伤。当晚,古江南将此事向樊华汇报,樊华支付了王波的医疗费用。
除以上罪名,法院审理认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买卖枪支罪,赌博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共计10项罪名成立。
□文、图/吴春晖、记者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