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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黑龙江鹤岗矿难责任人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1: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太凌)黑龙江鹤岗矿难责任人金永福,昨日出现在了公安部B级通缉令的名单中。通缉令称作为煤矿投资人,金永福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通缉令简要案情显示,2008年3月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太原煤矿发生井下着火事故,造成13名矿工死亡。经查,煤矿投资人金永福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提供线索或者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金永福,男,1964年8月10日出生,身高1.75米左右,长脸,体态偏胖,黑龙江口音,身份证号230403196408100218,户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欣虹社区48委14组。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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