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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凤祥集团原董事长涉嫌贪污案将延期再审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4:52 辽一网-华商晨报
![]() 被告席上的孙凤祥不时喝着纯净水■记者 吴章杰 摄 十几次被提醒 “直接回答问题” 孙凤祥,男,1958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住沈阳市浑南新区浑河堡村,系沈阳市浑南新区浑河堡村原村委会主任、沈阳凤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凤祥于2006年5月30日自动投案,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6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由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执行逮捕。 新闻背景 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 法庭宣布延期再审 晨报讯(记者 陈军)昨日,沈阳凤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凤祥涉嫌贪污一案,在沈阳中院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 因证据不够充分,此案延期再审。 昨日9时30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号审判厅。进入庭审现场的孙凤祥,冲旁听席的亲友笑着抱抱拳,从容坐下。4个小时的庭审,对于公诉人的问话,孙凤祥的回答大多指向浑南新区原水利局局长蒋韬。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及公诉人十几次提醒孙凤祥要“直接回答问题”。 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孙凤祥 转过身,笑着对旁听席上的亲友说:“没事儿,就当多个人生经历呗!” 庭审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孙凤祥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孙凤祥涉嫌几项罪名进行辩论。 14时40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关键问题证据须进一步复核。根据今天庭审情况,法庭决定此案延期审理。” 贪污征地补偿款1065万元 “村里和凤祥集团间往来账目太多了。”孙凤祥对于这一部分资金辩解多为:“由总裁经手……原浑河水利局局长蒋韬起草文件……” 2003年4月9日,沈阳市浑南新区原水利局局长蒋韬(另案起诉)与孙凤祥分别代表浑南新区和浑河堡村签订了《浑河左岸绿化用地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委托合同》,由浑南新区委托浑河堡村协助政府对470亩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孙凤祥利用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非法占有“土地征用补偿费”。 其中,于2003年4月18日,孙凤祥以村委会的名义与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对方未进行任何施工的情况下,让浑河堡村将300万元征地补偿款以工程款的名义转出,将其中30万元现金和15万元转账支票直接转入沈阳凤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祥集团”),其余255万元转入田某个人账户,由田某提取248万元后交给凤祥集团,孙凤祥派人将230万元现金(另外18万元交给王某办理缴税及开具发票)存入辽宁凤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随后,于2003年6月及12月,孙凤祥又陆续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让浑河堡村将征地补偿款转入沈阳祥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公司”,系孙凤祥投资成立)498万元、转入辽宁天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467万元。 祥鑫公司留下68万元后,按孙凤祥的要求将余款430万元转回凤祥集团;天泰公司留下162万元(其中公司转让费30万元,另外132万元凤祥集团已预付)后,将公司转让给凤祥集团,并按孙凤祥要求将其账户内余款305万元亦交给凤祥集团。 之后,孙凤祥根据实际转款的数额,同祥鑫公司和天泰公司补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孙凤祥采用虚列工程费的欺骗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共计1065万元。 挪用集体资金1496万元 对于涉案的1614890.82元安置补助费,孙凤祥有些支吾地说:“我不懂法,我有一部分行为,是触动了法律……这个我开始以为是给我的……” 2002年5月30日,浑河堡村村委会与凤祥集团签订协议书,就修建浑河堡村景观路需拆迁安置村民住宅事宜达成协议。 协议规定:“凤祥集团协助浑河堡村对拆迁的10户居民住宅共757.295平方米提供房源给予回迁安置;凤祥集团提供的房源面积可从凤祥集团在偿还浑河堡村二期回迁面积972.8平方米中扣除。”协议签订后,凤祥集团以实物(房屋)安置的方式将9户被动迁居民安排到凤祥二期内,并用安置的面积实际抵顶了应返还浑河堡村的回迁面积。 2005年8月,因浑河堡村修建的景观路在浑南新区确定的规划路临波路征地范围内,孙凤祥利用其担任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的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后浑南新区政府将1614890.82元安置补助费拨付至浑河堡村。 2006年4月20日,孙凤祥指派凤祥集团员工于明礼、林盛英到浑河堡村将本应属于浑河堡村集体所有的资金1614890.82元取走,存入凤祥集团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2005年7月5日,孙凤祥利用其担任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指派凤祥集团员工于明礼到沈阳市浑南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取走沈阳新奉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浑河堡村支付的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偿费13930073.5元。而后,又以代沈阳新洲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欠款的名义,将上述浑河堡村集体所有的资金13350000元(余款580073.50元从凤祥集团转回浑河堡村)存入凤祥集团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凤祥集团人去楼空 昨日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浑河堡的凤祥集团。 凤祥大厦的转门已经停止了使用,一位穿着制服的保安告诉记者:“里面1年多以前就没人了,现在6、7楼是另外一家公司。” 在孙凤祥的家乡浑河堡很少有人主动提起他的名字。54岁的村民郝彦自称,在40多年以前是与孙凤祥住在一间屋子长大的玩伴。 郝彦说:“那时候,咱家和凤祥家一起挤在浑河堡南边的一间小草房里,他家姐三、哥两、加上老两口,咱家5口人,总共12个人就在那间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生活了两年多。后来,村子里有了房子咱们才分开。” 对于孙凤祥的被捕,郝彦显得并不意外,“生意做大了,难免会做错事。”郝彦欲言又止。 17时30分许,记者来到了现任村主任林久顺的家。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大娘拉住记者说:“小伙帮帮忙吧!别去找主任了。咱们啥都不敢说了……” 事后,记者证实这位大娘就是村主任林久顺的妻子。有村民称,“林久顺曾经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村民现在对他都很不满意。这几天,总有争端发生。” 亲属:由法庭裁决 整个庭审过程中,孙凤祥的亲属一位身穿黑色上衣、50多岁的妇人,一直坐在座位上手持佛珠默念着。 法官宣布延期审理后,家属们与孙凤祥简短作别后就匆匆走出法庭。面对记者的提问,几位家属一直低头不语。直至走到中院对面的一处广场上,一位与黑衣妇人年龄相仿的女士才表示,孙凤祥目前状态还不错,家属对此事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家人早已不住在浑河堡村,对于村民的看法也无从了解,一切由律师处理,由法庭裁决。 律师:案情复杂 对于案件的进一步发展,代理此案的杨律师仅说了一句“案情复杂”,就匆匆离开现场。 朋友:他生活很俭朴 只有一辆悍马 一位自称孙凤祥朋友的男子说:“凤祥是个很宽容的人,并且资助过很多人。他生活很俭朴,只有一辆悍马吉普,平时爱吃青菜,也不怎么挑食……” [凡华商晨报稿件,未经辽一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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