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状告省政府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8日10:11 法制日报

  村民状告省政府

  其实,长汀村民状告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诉讼并非一帆风顺。

  2005年12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土地已经奉化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国有土地,因此其行政行为与村民不存在利害关系,由此驳回了村民的诉讼请求。

  袁裕来律师认为,奉化市人民政府未经国务院批准,将2760亩集体转登为国有土地的行为重大违法,是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紧接着,村民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4月14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采信了村民的主张,撤销了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并确认了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就在省高院作出终审之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就重新受理村民关于此项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同时督促奉化市人民政府解决村民们的实际问题。

  为此,浙江省有关领导还亲自召集奉化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村民代表进行协调沟通,但都没有结果。2006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2005年7月23日作出的同意将22.9659公顷国有土地划拨给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的具体行政行为。

  至此,长汀村的旧村改造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

  不是结局的结局

  “以极其低廉的代价圈走我们的土地,然后以高价出售获取利益的圈地计划至今没有实现,这就是这些连环诉讼最终起到的效果。”村民们这样认为。

  那么省政府的撤销到底是否能真正阻挡当地政府的征地计划呢?

  袁裕来律师认为,村民要紧接着启动在宁波中院二审被中止的官司,要让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奉化市国土局颁发的《拆迁公告》和《拆迁许可证》。这样政府再想启动整个征地计划就必须从零做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他指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长汀村2760亩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如果批不下来,那整个计划不得不宣布流产。

  面对这种局面,奉化市锦屏街道办事处主任杨伟军告诉记者:“长汀村旧村改造工程被中止,是因为该项目在审批环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现在正在补办一些手续,准备重新报批。等批准下来后,我们再重新开工建设。”

  采访札记

  执政为民要落实到行动上

  □本报记者 余东明

  长汀村旧村改造工程被叫停,着实让政府、百姓和开发商陷入无比尴尬的局面。

  一部分村民的房子被拆了,至今还住在过渡房里或亲戚家中,何时能入住新房尚未可知;对于政府来讲,推行了一半被叫停的项目既无法实现其预期的政绩,更无法向百姓和开发商交代;对于开发商来说,原本指望这个项目能带来巨大利润,但事与愿违,不但短期内不见收益,反而大量的投入给其可持续性发展带来巨大包袱。这种失衡的局面是“和谐”之大忌。

  俗话说“好事多磨”。叫停其实是给政府敲响了警钟。

  叫停了才有机会让官员好好思量一下“执政为民”这句话,也才有机会让方方面面重新计划,重新布局,最终实现“和谐”的良好局面。

  律师感言 行政诉讼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袁裕来

  在长汀村状告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案子中,省高院判决了政府败诉,这在全国是极为罕见的。当然,这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态度是分不开的,省政府不仅没有干扰法院的独立审判,而且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就主动受理了村民们的复议申请,并最后撤销了批准划拨土地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对于法律和法院的尊重,充分展示了其文明执政、依法行政的良好风范。

  通过行政诉讼,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是我们法律工作者最愿意看见的。

  从2004年2月村民张召良聘请我为代理律师至今,案件已经持续了3年多时间。期间,村民们先后对11个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过诉讼,有些还经历了一审、二审。不管是对村民还是对当地政府,这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作为村民们的代理律师,有以下几点深切感受:

  首先,国民的维权意识已经有了空前的提高,行政机关应该切切实实地依法行政,靠遮遮掩掩是过不了关的。

  本案中,奉化国土资源局贴出《拆迁公告》,村民们就提起了诉讼;国土资源局提供了《拆迁许可证》,村民们又提起诉讼;最后,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转登记表》和省政府划拨土地批文,村民们再次提起诉讼和复议……充分说明了村民的维权意识和技巧,应该说给当地政府上了生动的一课。

  其次,一旦出现了矛盾,政府部门就应该尽早与老百姓深入沟通、真诚交换意见。

  有些基层干部仍然认为,只要靠施加压力,就可以“无坚不摧”,这种简单的工作方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本案的矛盾就是这样被进一步激化的。当时,村民们对于撤村建居、旧村改造表示不同意见时,当地干部不是深入耐心地听取意见,而是指责老百姓是刁民,或者认为律师从中作梗。

  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了强制性停电、停水,甚至在未经裁决的情况下,强制性地把村民的房屋拆了。虽然这些事情大多是由村干部出面实施的,但当地政府并没有及时制止,客观上怂恿了上述违法行为。

  如今,旧村改造项目已经被叫停,但事情远没有结束。旧村改造项目想要继续,政府有关部门仍然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仍然离不开村民的配合和支持。因此,当地政府仍然有必要及时与村民们沟通,案件之外的其他事情也同样如此。

  (作者系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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