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中院原副院长黄国振贪污受贿非法持枪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00:30 大连晚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认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国振在任职期间,受贿、贪污并非法持有枪支,同时尚有53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故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终审判处黄国振无期徒刑。

  今年56岁的黄国振1990年12月调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3月调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因涉嫌犯罪,黄国振于2005年8月被沈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国振先后收受、索要人民币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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