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医院原院长敛财百万获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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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1:20 长沙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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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国忠 通讯员 柯帆)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省人民医院的屈全福在担任院长期间,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聚敛钱财。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屈全福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已追缴的屈全福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屈全福,男,1946年10月3日出生于望城县,汉族,大学文化,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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