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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称以为是有人收保护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2:23 北京娱乐信报
崔英杰称以为是有人收保护费

  庭审最后,崔英杰再次向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属表示深深的忏悔。崔英杰说:我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通讯员 王文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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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以为是收保护费的

  在崔英杰看来,城管队员的执法是存在问题的。崔英杰说,“我在胡同口摆摊时,突然来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一句话都没说,上来就抢我的车。当时我以为他们是收保护费的,就苦苦哀求他们别抢我的车。我跟他们说,把三轮车给我留下,这是我新买的,我只听见一句话‘不行,车必须带走’。我拿了划肠的小刀吓唬他们,我看人越来越多,不可能打过
他们,这时候我准备离开,决定不要了。”可当看到一大帮人将他的车往他们的车上装时,他就跑过去想把车要回来,当他跑到车跟前时,车已启动。而他一转身就发现后边的城管,“我急于脱身,当时非常紧张,就直接向左侧跑去,直接挨着的人就是李志强,我感觉他在抓我,我就用手上的刀扎了被害人,扎完了我就跑了。”

  五名被告人资料

  崔英杰男23岁河北省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

  张雷男20岁吉林省农民涉嫌窝藏罪

  牛许明男19岁吉林省农民涉嫌窝藏罪

  张健华男20岁吉林省农民涉嫌窝藏罪

  段玉利男24岁河北省农民涉嫌窝藏罪

  【辩方说法】

  嫌犯曾在途中询问死者伤情

  崔英杰的辩护人首先对李志强的不幸遇害表示哀悼,并认为公诉人指控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认定事实不当,适用法律错误。

  辩护人认为,崔英杰只有故意伤害李志强的犯罪故意,并没有故意杀死李志强的犯罪故意,从崔英杰到天津以后还发信息询问被害人的伤情可以看出,其确实没有预见到会导致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因此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在崔英杰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庭允许证人赵某出庭作证。证人赵某是崔英杰的老乡,暑假期间在北京帮助崔英杰摆摊,她证明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示证件和相关手续,但她也证明当时是崔英杰告诉她“城管队员来了”这一事实。

  【专家观点】

  我国对执法者保护力度不够

  昨天晚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起淮先生。他说,目前我国对执法人员的保护力度还不够。

  城管队伍的装备缺失、人员不够也是造成容易受攻击的一个原因。同时,城管在管理方面缺少经验和方法。比如城管队员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可能就对该地区的违法行为不容易管理。

  其次,普通百姓容易对被执法者产生同情,是因为城管队伍中有极小部分的“害群之马”破坏了他们在百姓眼中的威严和公正形象,不知情的百姓容易以偏概全。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对妨害公务罪作出的明文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可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兰亭也认为,公诉机关对崔英杰的定罪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预计着将来的量刑也会很重。

  信报记者 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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