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人大常委会经审议许可检察院批捕一人大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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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0:4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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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11月25日电 (记者陈黎明) 湖南省涟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第26次会议,许可该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梁某批准逮捕。 根据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2004年10月,身为涟源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梁某,无视国家法律,指使他人随意殴打旁人致轻伤偏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寻衅滋事。
到会的19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梁某批准逮捕。(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