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抢劫银行运钞车主犯被检察机关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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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9:4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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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8月23日电 (记者 范春生) 抢劫220余万元巨款的沈阳“1·18”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显光逃亡3年多后,8月8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落网。23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批准对张显光实施逮捕。检察机关认定张显光共涉嫌抢劫、爆炸、故意杀人三项罪名。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02年11月间,张显光伙同张显明、张显辉等人预谋爆炸、抢劫
当日17时50分,当沈阳市商业银行一运钞车停至储蓄所门前时,由张显辉启动遥控装置引爆炸药,将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当场炸死,将5人炸伤。随后张显光又开枪将运钞车司机打死。随后他们抢走运钞袋4个,内有人民币220余万元。(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