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大庆晚报编辑二名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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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6:08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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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 范迎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大庆晚报》编辑赵春秋遇害一案,凶手金国庆、杨俊丰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22日零时左右,《大庆晚报》编辑赵春秋下夜班回家途经市农业银行转盘路附近时,遇到金国庆、杨俊丰各持一把尖刀对其实施抢劫。赵春秋与二凶
法院认为,金国庆、杨俊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在抢劫犯罪过程中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应予严惩。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