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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对高价器械敢怒不敢言 个别医生获利极大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2:46 新浪嘉宾访谈
患者对高价器械敢怒不敢言个别医生获利极大

冯啸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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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我们看到经过记者的调查暗访,医疗器械医院的利润是非常大的,网友就在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暴利,这种暴利的始作俑者是谁?听一下记者的感受。

  郑州晚报记者:始作俑者第一是医院的体制问题,另外最大的问题就是利益。马克思说过一句话,在暴利达到300%的时候人们都忘记一切,都疯狂地追求利润。最重要的是利益存在着,在金钱面前一切都可以瓦解,在医疗行业这个圈之内所涉及的医疗器械公司、厂家
、医生,最核心的就是为了金钱。所以,才产生了这样的贿赂、暴利。

  主持人:这个利益链中谁获得的利润最大?

  郑州晚报记者:绝对是医生。当这个稿子刚出来之后引起了很多争议,大家都认为你写的稿子完全错误,是片面的,比较偏颇。由于是流通环节出现了问题,正是因为流通环节出了问题,所以到医院的价格才会变得那么高,但事实上流通环节只是占了一小部分而已,占大部分的还是医生、医院的器械科。这个绝对没错。

  主持人:我们强调的是医生,而不是医院,因为是极个别的人。

  郑州晚报记者:对,因为医院拿到的只能达到15%,医疗器械进到医院之后,国家规定医院只能加15%的利润。

  主持人:在医院这一块来讲,它的利润是正常的。

  郑州晚报记者:对,非常正常,非常低,15%没多少。

  主持人:而大部分的暴利都是落入了极个别医生的腰包里。

  郑州晚报记者:是。

  主持人:冯律师谈谈您的看法。

  冯啸鹏:我们国家目前关于商业贿赂,针对医疗这一块还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所以从立法机制上来说,也是学术界以及司法界都在呼吁尽快建立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从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来说,以现金的形式还有非现金的形式,目前来说主要的是一种现金,比如直接给医生,就像刚才记者谈到的,用现金还有可能有一些实物、金银首饰、各种名义的劳务费,还提供一些出国旅游机会,商业贿赂形式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分为物质方面和非物质方面的。

  目前有些商业贿赂的手法是综合的运用,非物质的比如提供色情服务、性贿赂,都有这样一些案例。回扣是主要的一种方式,医疗器械供应商、销售商能够对医院起关键作用购买器械的个人提供一些现金或者是帐外交易,来获得器械顺利的销售。所以,损害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目前我国对于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大概有哪些?

  冯啸鹏: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是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里第八条就有规定,在交易过程当中销售者不能以帐外交易的方式向购买商品的关键人提供现金或者是其它的报酬来获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机会。这是从行政和商事这一块的法律规定。

  比如现行《刑法》里有向企业、公司人员行贿的行贿罪,以这个案子为例,在交易过程当中向医院的这些医生或者是能够决定购买器械的一些关键人物,以帐外非法提供现金或者是其它利益的方式,给付好处,也要受到《刑法》的处罚。包括去年新的《刑法》草案里,以前《刑法》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是企业和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次新的《刑法》修正草案里就扩展大了其它单位,这样不仅包括公司和企业,医院这种事业单位有非法收受贿赂行为也可以受到《刑法》的制裁。

  郑州晚报记者:这属于职务犯罪。

  冯啸鹏:这是属于受贿罪。

  郑州晚报记者:职务犯罪不涉及?

  冯啸鹏:职务犯罪主要是侵占公有财产这一块。

  主持人:有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冯啸鹏: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主持人:由于医疗涉及大家的生命,可能大家更加关注。报道里面也提到有一个李先生向记者介绍关于他儿子的一个手术,用了德国进口的一个胶条,但事后不能确定是否是德国进口的。你事后有没有跟他确认?

  郑州晚报记者:那个胶条即使是进口的价格也是几百块钱,因为胶条的价格是非常低的,有的十几块钱一条,几块钱一条,二十多块钱一条都有。这个假体还不是人体常用的。

  主持人:后来李先生有没有进行法律上面的维权?

  郑州晚报记者:没有,没有。

  主持人:为什么?

  郑州晚报记者:因为当时给他儿子看病,他也给钱了,他不想暴露自己,他自己是行贿者,另外都是朋友介绍。医生现在的道德体制让人没有办法,都是朋友还照样骗李先生,他是好朋友介绍给他的,他怎么能说?没办法,只能自讨苦吃了。

  主持人:现在可能还要求助一下我们的律师,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老百姓怎样进行维权?

  冯啸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可以向工商和药监部门举报,确实发现情况以后可以向这些部门举报。如果确实发现医生有行贿行为,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比如公安局、检察院报告这个犯罪行为。如果给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刚才你讲的这个李先生给医生红包,并不是一种行贿的行为,因为行贿刚才我讲到有一个主体的问题,主体是经营者,是销售器械的这些人,他们是主体。患者作为一种弱势群体,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家人或者是自己的疾病得到很好的治疗,给予医生一定的红包行为,不是一种行贿行为。所以,他完全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向工商部门、药监部门举报,向司法部门求助。

  郑州晚报记者:现在有的患者有这种想法,比如我是患者,你是医生,我明明知道你拿了很多回扣给我看病,但是我也不吭声,可以说是敢怒不敢言。为什么呢?因为器械植入体内之后过了一段时期之后,即使最好的钢板,植入体内十年之后,都要重新取出来,要找这个医生取出来,如果我告你了,你以后对我不好了,我以后的病就看不好了。这可能是普遍现象,因为我们去医院调查患者用钢板价格的时候,患者明明知道这很便宜,医生拿了回扣,明明是直接从公司拿到现金,得到很多回扣,还不敢吭声,还害怕医生不好好给他治疗。所以,这个事也很难暴露。虽然内幕这么深、这么大,患者有时也知道,正是因为自身健康的问题,也不轻易暴露,也不可能检举揭发。所以,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就一直这样隐藏着,这也是一个原因,是让人很无奈的原因。

  主持人:这也是为什么医疗行业贿赂会如此严重,就是可能因为对大多数患者来讲,如果是普通的商品,我可能有自主选择权,可以选择去哪个商场买,买什么,买和不买。但是对于患者来讲,可能更多的只能是听从于医生的吩咐,听从医嘱。所以,这方面的选择权是极少的,这也导致很多患者,即使明知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伤,但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来正常维护自己的权利。

  郑州晚报记者:这位律师朋友,被迫选用一些商品,在法律上称为什么?

  冯啸鹏:关于商业贿赂的司法救济,一方面国家应该在价格方面进行控制。比如说生产厂家销售过程当中应该明示价格,应该向社会、向消费者都明示,国家根据《价格法》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如果价格的利益超过价格区间,就会涉嫌商业贿赂。还有一方面从价格进行控制,一方面对非法的交易进行打击,比如说有统一的《商业贿赂法》,还有其它一些司法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

  主持人:如果具体到某个人,接受贿赂的某一个院长或者是某一个医生,他们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冯啸鹏:比如说向销售器材的这些人收受贿赂或者是索贿,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是索贿的金额比较大,会构成刑事犯罪,普通的会受到民事和行政的制裁。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是情节严重,还可以构成刑事责任,追究他的受贿罪,还要没收他非法所得的财产,还要处以一些罚款、罚金,都是对受贿行为的一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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