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立医院严重乱收费院长一律先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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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34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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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黄辉 记者李青 今后,凡江西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要一律先免职,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处理。这是记者日前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的。 该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行政机构要强化对医疗部门的监管,并将民营医院纳入监管范围;重点巡查医院检查、用药、治疗、收费情况,对管理混乱的医疗机构分别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撤销医院评审等级称号的处理;对存在问题多、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强
同时,实行医院院长考核评价制度,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管理混乱、监管不力、不正之风问题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将严肃追究院长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