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问:我与客户女秘书发生性关系被要挟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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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9 新浪嘉宾访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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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前几日在一次应酬中与客户的女秘书发生了性关系,被其偷拍,我向其索要照片,他不给却要挟我继续和他谈生意。因为有把柄在他手中,这生意不谈也得和他做了,我很苦恼,我该怎么办呢? 新浪邀请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李魏律师答复如下: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胁迫,因胁迫而签定的合同认定无效。如果对方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进行合作,谋取非正常利益,可能构成敲诈,而涉谦刑事犯罪 。 目前的情况你最好报警,因为如果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只是道德范畴的事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对方偷拍已经违法,以此胁迫做生意,后果更严重。 如果轻易妥协,恐怕损失更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