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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HIV感染者最多省份云南出台地方防治法规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7:10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2月1日电(记者李怀岩王长山李建敏)云南省11月30日审议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后出台的首部防治艾滋病的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云南省累计报告HIV感染者40157例,占全国同期历年累计报告的25%以上,是中国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人数最多的省份。

  新条例施行后,云南省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的公民,将被要求在婚前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初筛检测。

  新条例规定,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如不告知的,其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

  新条例还规定,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吸毒人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使用,采取多种综合措施,加强对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

  此外,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长安说:“2007年将是云南进行‘遏制艾滋’三年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云南省将全力以赴履行承诺遏制艾滋病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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