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立法明年在办公室餐馆等场所全面禁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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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22:23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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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0月19日电 香港立法会今天通过吸烟修订条例:明年1月1日起,办公室、餐馆及卡拉OK娱乐场所全面禁烟。 立法会今天经过三读程序,通过吸烟修订条例。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长周一岳说,立法会通过吸烟条例草案是历史时刻。他表示,今天通过草案,是香港踏上无烟城市的重要一步,吸烟的空间会愈来愈少,烟民是时候戒烟了。他说,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今年剩下的
康文署辖下的公园和沙滩也将会禁烟,但大型公园如维园,可有不多于1%的面积设立吸烟区,其它中小型公园则交由康文署及区议会决定是否划定吸烟区。 在娱乐场所方面,酒吧、麻将馆、桑拿浴室及夜总会则在2009年7月1日起实行禁烟。政府答应研究设立吸烟室的可行性,被议员批评为政策急转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长周一岳在立法会响应称,在二手烟问题上,是绝不会妥协的,但如在2年后仍有人吸烟,就要面对有关问题时,就要研究研究吸烟房问题,如不可行,就会放弃。 在执法方面,条例通过后卫生署控烟办督察及警方可向违规人士发传票,由法庭判决罚款额,最高罚款5000元。卫福局表示,日后会实施定额罚款,但最快要在2008年才推行。(陈晓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