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年内新建千所社区医院解决群众看病难题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28 中国广播网 | |||||||||
|
中广网合肥10月10日消息(记者洪波)安徽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实施,今后,安徽省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大医院技术人员进社区服务,并把社区内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医保范围。 据统计,截至2005年,安徽各地共有680多家社区“医院”,为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范围,方便居民看病,今后,安徽省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个人也可投
根据规划,今后,安徽省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大中型医院及其技术人员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今后,大中型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等,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负有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责任,其原有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恢复期病人康复等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将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为降低药品价格,解决看病贵问题,新规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低差率、零差率销售药品,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常用药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为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安徽省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