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生未还助学贷款学校可采取一定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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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7:08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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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8日电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没有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学校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合理的。 王旭明表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是作为大学生必备的意识。作为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法》范围里,根据自己学校的情况制定加强学校管理的规定,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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