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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差生”被停课状告母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8:0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山佳高铤记者殷学兵)一名“表现差”、让学校“头痛”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争执后,被“赶回家”,不许上课。该生以教育权受损为由,将母校告上法院,要求回校读书。日前,玄武区法院调结此案,学校将受教育权还给这名学生。

  今年17岁的秦言是南京某中等专业学校二年级学生。他诉称,去年11月14日,他觉得作文考试成绩被老师改低了,便与老师发生了争执。此后,他却被告之不要到校上课了。

次日,其父到学校与校领导沟通,并严厉批评了秦言。学校负责人当场表示,秦言作为未成年人,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只要秦言写份深刻检查,就可以回校上课。

  第二天,秦言交了检查,回校上课。但事隔3天,学校却以秦言平时表现“太差”,任课老师反映强烈等为由,再次口头要求秦言回家,不准其回校读书。

  事后,秦言家人多次找到学校,恳求学校让孩子回校读书,但均遭拒绝。

  秦言认为,他作为未成年在校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学校在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不让他到校上课,侵害了他的受教育权。今年初,他将母校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尽快回校读书。

  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审理需要一段时间,便紧急与学校协商,希望校方能让秦言先回校读书。学校最终同意了法官的庭外请求。

  不久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学校辩称,学校不让秦言回校上课,是因为秦言平时表现“太差”,经常“顶撞”、“谩骂”任课老师,已引起众多任课老师的不满,因此秦言不宜继续留在该校读书,学校建议他转学。

  秦言则希望能继续留在该校学习。庭审结束后,法庭经调解,双方于日前达成调解协议,校方同意秦言继续留在该校读书(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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