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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到北京市各法院咨询有关问题的人较以往大幅增多,一批新类型的案件也陆续起诉到法院。
本市各法院负责审理婚姻纠纷案件的法官们,较以前忙碌了许多。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有关新婚姻法的问题。还有人干脆来到法院,当面向法官们咨询。围绕新婚姻法中的一些新规定,许多人咨询离婚过错赔偿问题、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以及损害赔偿补充 诉讼问题等,其中,咨询子女探视权问题的人最多。据了解,探视权问题一直是本市法院审理的各类离婚官司中的热点问题,由于新婚姻法中增加了“探视权”的内容,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一些新类型的婚姻案件在各法院多起来。5月17日,西城区法院审结了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本市第一起非婚生子女索赔案,1岁零两个月的私生女小慧,从法官刘珍那里讨到了说法:她被判给27岁的生父抚养。据刘珍介绍,按《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们正是根据这一项,才作出如上裁决的。”除上述案件外,西城区法院最近还受理了一女性状告假老公重婚案,一名29岁女性,带着与有妇之夫同居生下的女儿,要求法院追究假老公的刑事责任,并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据这位妇女介绍,她之所以来打官司,是因为她看到了新婚姻法中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内容。
新类型案件的增多,对审理婚姻纠纷的法官们提出了新的考验。据市高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随着新婚姻法的进一步普及,有关自诉丈夫“包二奶”、子女探视权纠纷以及无过错方索赔的案例,可能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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