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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妇联按照全国妇联统一部署进行的“广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已有初步结果:我省城乡婚姻家庭奏响夫妻平权这一主旋律。这是笔者日前从省妇联获悉的。
据了解,去年开展的“广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覆盖全省16个地市,44个县区,132个乡镇(街),调查内容涉及妇女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等各方面的问题。
根据调查的数据,“广东城乡婚姻家庭中的妇女地位”有以下结论———
在婚姻问题上:广东女性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的仅占4·6%;在“男婚女嫁”上,女性比男性显得更加慎重。教育程度越高,女性的婚姻自主率就越高。
在婚后居住模式上:农村基本上采取传统的“从夫居”形式,比例高达84 ·3%。而城市里,“独立门户”与“从夫居”几乎平分秋色。调查显示,城乡女性都希望选择“独立门户”的居住形式。
在家庭事务上:夫妻共同商量、共同决定已成为广东城乡婚姻家庭的主旋律。
在家庭财产登记上:仍以丈夫名义登记的为多。调查显示,广东城乡的住房,以夫妻名义登记的占9·5%,以妻子名义的占5·3%,而以丈夫名义的高达71·6%;至于存款,城乡差距相当大,城市以夫妻名义和以妻子名义存款的比例相近,占25·2%和25·6%,以丈夫名义的占44·6%。而在农村则分别占9·1%、12·6%和72·2%。(林艳萍、蒙志红、高穗生、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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