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陈立雄、黎志强)为解决今年学龄儿童随父母入户问题,广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在年初接到市政府下达的入户指标后,立即加紧审批群众入户申请。同时,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扩大审批入户范围,在去年只解决入小学年龄段小孩入户问题的基础上,增加了解决入初中年龄段小孩入户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穗府[1999]3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达到入小学(即1994年9月1
上述年龄段的学龄儿童如若未办理申请随父母入户手续的,可到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越秀、荔湾两区到区办证中心)办理有关申请入户手续,以便赶在入学前入户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