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网4月20日11时讯 (通讯员 梅川疆)“我在屋里听到‘咣当’的几声巨响,就看到这辆货车朝我们这栋楼冲过来了……”附近住户刘先生心有余悸地说。
4月17日下午17时30分许,停在渝中区华一坡21号的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突然下滑,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先后与华一路停放的一辆小客车、道路左侧高压电线杆、道路右侧路沿相撞,并滑行了200米后直接冲进华一路5号附一号居民楼中,车头向下卡在楼体和道路之间的夹缝里,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交巡警和消防员数小时努力,才组织吊车将事故车辆拖出来。
据货车驾驶员吴先生说:他将车辆临时停放在渝中区华一坡21号道路右侧,让搬运工人将废弃建筑材料装上车,在装运工人装货过程中,车辆突然下滑,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至于车辆下滑的原因,他称自己也说不清楚。
据了解:吴先生今年19岁,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驾车经验不足。该路段系长下坡,坡度较陡,吴先生将车头朝下,车辆停稳后未拉紧手刹,并挂了前进挡,据现场推测,可能是在搬运工人装货过程中,车身受力,发生了下滑。
驾驶员吴先生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之规定,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因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暂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吴先生可能面临暂扣驾驶证一至六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尽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陡坡处,车辆停稳后一定要拉紧手刹。
责任编辑:刘光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