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铭刻在公民内心
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将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并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突出强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决心。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各界人士普遍表示,全民守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顶层设计与社会创新并重,立法执法司法改革与法治观念培育同步,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有效推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观念缺失三大表征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期在全国多地城市乡村采访调查,深切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法治意识觉醒。同时也看到,在向现代经济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传统与现代交织、碰撞,法治观念缺失的窘境亟待破解。
其一,进步与缺失共存,维权与违法交织。
在上海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隶属司法局),负责人李建军向记者介绍:“现在人们总体素质提高了,调解时有人打砸过办公室但从未出现过伤人的情况。”话音未落,旁边调解室传来“打人了”的惊叫声。记者跑过去一看,一位医院代表正捂着眼睛躺在地上大喊,一旁打人者及其家属还在大骂。李建军尴尬道:“这不是维权而是违法!”
伴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崛起,公众维权意识、法治意识大幅提升。但大量社会问题的存在,也折射出当前全民法治素养较低、社会法治环境较差的现状。
一方面抱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坦然违法、钻法律漏洞;一方面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不满法律限制自己自由。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常常感受到群众心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复杂情绪。
其二,人治思维延续,权力崇拜未除。法大还是权大?本来不成为问题,但在一些地方却是干扰法治实施的大问题。多位采访对象表示:当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把“官”与“管”划上了等号,出现了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甚至“我就是法”的问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概括为三个“未根本转变”:其一,公权力不受约束的现状未根本转变;其二,行政方式、行使权力的人治方式未根本转变;其三,权力行使透明度低、不公开状况未根本转变。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钟说,法治比较大的问题是官员理念,“一些官员‘公仆’意识不到位,总感到我是管理者,我是领导干部,做事情可以不按规定不依法。”
其三,社会心态失衡,法治意识需强化。
前一段时间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抓后,某知名门户网站进行了专项调查:近50万参与投票的网民中超过84%的人选择“不奇怪,娱乐圈嘛”;超过81%的人选择“明星也是人,正常”;72%的人选择“太难,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甚至一些网民称,自费嫖娼的黄海波比花公款包养情人的官员高尚。
此类漠视法律的荒唐逻辑,却在网络上一片喧哗。社会学家顾骏说:“比烂者”往往盯住别人不当行为而忽视自我“小恶”,甚至以别人不当行为来为自己开脱,以所谓的体制“大恶”,来为自己的“小恶”遮羞。例如,“贪官那么腐败,我闯个红灯算什么?”“那些贪官在大搞政绩造假,我卖点地沟油算什么?”如此怪论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漠视社会规则。
德治与法治脱节,普法的形式主义,缺乏公平正义导致的社会情绪失衡等,均助推了“比烂”心态。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分析说,传统中国没有法治,但强调规则意识,以礼仪道德进行基层治理,现在传统的规则意识遭到极大破坏,而现代法治精神又没建立,社会容易处于失衡状况。
强化制度设计筑牢法治社会之基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立法、执法、司法三者的终端。许多专家学者、干部群众表示,只有通过制度设计,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才能筑牢法治社会之基。
首先,以“让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为价值指引,由全民守法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良性互动。
公正宣判、以案说法是最好的普法教育。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甘元春建议,一是把不涉及保密与隐私的庭审全部进行网络直播或全程视频录播,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减少冤假错案;二是坚持真正的当庭审判,而不是开庭念判决书,挤压当事人庭外“勾兑可能”;三是引入陪审团制度,为公正审判增加保险;四是降低行政诉讼门槛,敢于依法处置行政违规行为。
顾骏认为,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强舆论引导,重塑民众法治信心。譬如名人高晓松因酒驾被拘半年一案,对宣传酒驾入刑起到的作用堪称巨大。
其次,创新思路,填补制度设计的缺失,树立法治权威。
例如,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在信访制度方面,应弱化信访功能,回归创设时候的本意和初衷,体现党和政府听取民意、吸纳民意的作用,剥离解决纠纷职能;减少领导批示直接干预矛盾纠纷解决,尤其是避免批示干扰法律判决;完善现行考核机制,避免因维稳一票否决等问题引发违规、违法行为等。
推进现代治理拓宽法治社会之路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社会治理法治化。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正反经验教训表明:没有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就谈不上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如何破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难题,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其一,在法治的前提下实现政府向市场、社会分权。
在过去资源配置、执行力量高度行政化的格局下,只要发文件就能解决问题,“红头文件满天飞”理所当然。依法治国的推进意味着政府要向社会、市场放权,由一个主体变成三个主体,由单一的上下级关系变为契约关系。
作为承接和拓展原有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发育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改革推进的一个短板。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组织大发展时期,有关部门应积极扶持和培育律师协会、民间帮教中心、慈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法律援助、社区帮教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行动等形式担负起社会建设职能。
其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推进基层自治,将现代法治与历史传统相结合,夯实基层平安基础。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深入多地行政村进行采访,深感村民自治质量直接关系着村庄和谐与否。在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星火村,民主理财制度施行8年,由村民选举出来的理财小组成员如果不盖章,村干部任何一张发票都没法报销。村民理财小组组长俞桂明说,村级财务是群众普遍关心和敏感的问题,特别是招待费用、扶贫帮困等情况,“我们对每笔业务费用、低保户补贴都要第一时间在村财务公开栏上墙公布。”如今民主理财制度已在整个金山区进行推广,全区近年来由村级财务管理引发的信访为零,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
其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包括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个人信息管理工作,提高违法成本。一位资深专家说:“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社会治理上表现为法治化;在治理方式上表现为信息化。”
培育法治信仰铸造法治社会之魂
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进一步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处理好抓基础与抓示范的关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伟利说,从目前社会环境看,各个领域都存在崇拜金钱漠视法治现象,法治信仰缺失对后代影响很大。培育法治信仰,要从娃娃抓起,改变在小学教大道理、到大学教遵守规则的教育错位现状。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遵法守法的重点人群。
一些基层教育工作者建议,加大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力度,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学校理应成为法治教育的主战场,宜借鉴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的经验,以立法形式强化学校法治教育的主体责任和考核办法,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制订更为全面的法治教育规划,真正抓好法治教育的基础。
中国人传统的“清官意识”浓重,推进法治离不开官员的示范作用。马怀德等认为,全民守法首先是领导守法、官员守法。全民守法的形成,最终要靠高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从而带动全社会守法、遵法、用法。
处理好德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发展既靠法律“硬约束”,还要靠风俗、道德、规范意识等“软力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等表示,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某种意义上,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建设要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把他律与自律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处理好普及与创新的关系。在“普法”过程中,既要重视普及,更要重视创新提高。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故事大王”唐秀芳,非常善于总结农村中的真人真事,先后创作了一系列有关农村题材的法治故事。村民们都说,听唐秀芳讲故事,好比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记得牢、用得上。在湖南常德,从2012年开始的群众文艺演出“百团大赛”,成为法治教育的舞台,主办方通过比赛规则的设定,例如参赛节目若有法治文化、善德文化等方面内容就给予加分奖励,调动了文化团队创作法治文艺节目的热情,产生积极宣传效果。□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郭奔胜 张羽 肖春飞 黄豁 周立民 崔峰 张非非 谭剑 杨金志 李伟 许剑铭 周立权 詹奕嘉 程子龙 康淼 李萌 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