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上访10年无果

2013年09月02日17:30  廉政瞭望

  当时被撤职的3名法官,如今只有郭学宏一人仍在上访。原院长姜守臣和庭长张志信没多久后就被安排到别的地方上班。知情人士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姜的亲戚是吉林省上某重要部门的一名领导,记者在一份四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上看到,2010年12月14日,四平市人大任命姜守臣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此时距离姜被免去伊通县法院院长职务尚不足半年。

  一段时间后,姜又担任了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而比郭大8岁的张志信由于本身年龄和职级因素,在贬为执行局一名普通干部后,淡出了公众视线。

  “老郭越访越病”

  伊通县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也找过郭学宏谈话,希望尽早解决此事。郭学宏要求“软办”向自己道歉,撤销对自己的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此,伊通县方面表示,关于撤销处分,县里肯定是无权做主的。经济补偿问题,可以慢慢商量。

  既然上面都松了口,那郭学宏为什么还要一直上访?

  这里面家人的作用是巨大的,郭的家人表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让他讨回‘公道’。社会上对法官犯错是很关注的。现在一出去,街上人都议论老郭贪赃枉法了,我们受不了这个打击。”

  此外,还有一些过去同事的“撺掇”。郭学宏一名曾经的同事就多次“替他不值”:“2006年四平市的7个县区选拔了7名副院长,你是最年轻的。现在这里面3人都是副县级了,而你……”

  还有人对他说,“你运气不好啊,你当副院长时是副科级,现在的法院副职都是正科级了。”

  很难说这些刺激性的言语,在郭学宏这里起到了多大作用,但对其或多或少有点转变。记者多次劝他:“要不稳稳,先把身体养好了?”

  “我肯定还要上访,上访是有《信访条例》规定的,选择上访是遵法。”郭学宏朝记者信誓旦旦,“我不会做那些极端的事情,第一,我曾是法官,对法律还有起码的信仰;第二,我既然来自体制内,就不会‘闹访’,‘闹访’是一种很低级的手段。”

  郭学宏的律师林波则告诉《廉政瞭望》记者,“老郭是病了,以前不是这样的,其实对他的上访,我并不是多支持,这件事很可能不会有一个他理想的结果。”

  而连续几周来,郭学宏反复在网上展开实名举报,并贴出有人在微博私信上给他的警告:请不要与某些部门作对,否则下场很悲惨。

  “这肯定是李明国一伙干的!红尘万丈,人生浮沉,我早已看破。要来就来吧。如我突然消失或被捕或死亡,必有黑幕!我早已把遗嘱写给了我的律师,现我已无畏生死!”他有点“语无伦次”地对《廉政瞭望》记者表示,虽然这个发出“威胁”的ID,一看就是个安徽的普通网友。

  前警察十年难觅“清白”

  文_本刊记者_曾晖   发自河南新乡

  “我们的确集会搞过活动,但这次真没有!”

  何祖华怎么也想不到,今年5月,因在北京国际园艺博览会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几天后,他和同伴会被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37天。

  进了北京市看守所,他才知道,原是警方抓错了人,误以为他们参与了当天的一起群体闹访。

  何祖华自叹运气不好,却也暗自庆幸,他是这批人中唯一拿到官方手续的。

  所谓的手续,其实不过一张进所时随身物品的检查证明,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同意“取保候审”的文书。但在何祖华的眼里,“这是非法拘禁的证据。”

  记者问:“你的证据意识很强。”

  ——“我以前是警察,更早前,还是一名警校教师。”

  咖啡因悬案

  1993年7月,河南辉县市新辉制药厂业务员申伟举从湖南购买3吨咖啡因。货到新乡铁路货场(不属新乡县管辖)即被新乡县检察院越权以“打假”名义连人带货扣押,申伟举被刑事拘留。

  在该院部分办案人员收受申家礼金并发现咖啡因并非假货后,将申伟举取保候审,又将咖啡因贩卖,共获利约14万元。

  其后事情败露,案件于次年1月移交至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由李立富主办,何祖华协助。这是何调入公安局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那一年,他33岁。

  李、何二人调查后认为:该案中申伟举是制药厂业务员,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有犯罪事实(据申伟举事后供述,他第一次被取保后就回到药厂与相关领导串供,获得了伪证),且申已被羁押10个月,严重超期,又因咖啡因被新乡县检察院倒卖,两名民警旋即向上级汇报。局领导授意不再调查,市领导则指示交由新乡市检察院处理,最终申被释放,新乡县检察院有关涉案人员也未受到任何处理。

  此后,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撤销,并入刑侦部门,该案不了了之。直至2000年,事情突然出现转折,申伟举又因运贩大量咖啡因,遭人举报后被捕。

  2001年新乡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由该院法纪科主办。

  时任法纪科长的卫安刚、副科长秦体全在调查中发现申伟举于1993年先被拘后释放的情况,便怀疑当年公安局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适逢河南检察机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击黑社会保护伞行动,求功心切的办案人员迫不及待地向上级汇报,称“在新乡市公安局挖出一个黑社会保护伞”。

  李立富、何祖华随后被拘捕。何祖华回忆,自己曾被当面呵斥:“你们的局长、科长马上也要进来。”

  然而,在调查取证后,检察院逐渐意识到,他们对案情的预想存在问题。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正确做法是撤销案件,但那样就没法向上级交代。为逃避错案追究,他们选择了将错就错,制造伪证,对我和老李强行起诉。”何祖华说。

  反对声中的判决

  2002年,获嘉县法院两次开庭,何祖华与李立富拒不认罪,最后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悔罪表现,却还能被判缓刑,这不是很荒谬么?”何祖华称判决书上漏洞百出,语气带有不屑。(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

  “在法院宣判的时候,我们实际已被羁押了351天。”他如此理解1年徒刑的由来,

  在这351天里,何祖华、李立富被新乡市检察院转移了3次。

  起初,他们被羁押在新乡市的延津县看守所,后转至焦作市修武县看守所,最后因回新乡市内审判,又移交到获嘉县看守所。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什么重刑犯,被这样重点‘照顾’。”

  何祖华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在新乡警察干校当过5年老师,预审科撤消后又调入监管处,同当地收押场所颇为熟络。

  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场面是,当他被送进看守所时,所里干警都很热情地过来打招呼,“何老师,你怎么来了?”

  在面对普通干警时,何祖华会收起硬气的一面,仍保留着文人的幽默,他会心一笑:“我是来卧底检查工作的!”

  在看守所外,此案却引发了新乡政法界的轩然大波。

  政法委曾会同相关单位专门讨论,认为案件存有漏洞,不宜追究。但在新乡市检察院的一再坚持下,依然诉诸法庭。

  诉讼过程同样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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