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县将撤县设市

2013年03月27日16:27  云南网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弥勒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提出,撤销弥勒县,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原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为弥勒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至2017年,与全省县(市、区)人大代表任期相同。

  草案提出,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弥勒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弥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市长、副市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人民法院院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检察院检察长。

  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弥勒县地方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王云)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习近平夫妇出访服装皆系国产品牌
  • 体育世预赛西班牙1-0法国 巴神2球意大利2-0
  • 娱乐李咏斥出走央视流言:我是要名要利的人吗
  • 财经中央禁酒令致消费低迷引发改委担忧
  • 科技浙江拟立法监督通话时长和手机上网流量
  • 博客日本网络上走红的大尺度毕业照(图)
  • 读书历史好书榜第二期:<梅兰芳回忆录>居首
  • 教育博导用4国语言登征婚广告 学生称震惊
  • 育儿男童哭闹被幼师用指甲挖出20道伤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