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中院获悉,致2死15伤的武汉“12•1”特大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于1日上午依法执行死刑。法院查明,2011年12月1日,主犯王海剑伙同其他两名同犯自制爆炸物,企图炸毁运钞车来抢劫钱箱。王海剑遥控引爆了爆炸物,但抢劫未遂,逃离案发现场。记者徐海波
(原标题:武汉特大爆炸案主犯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