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为与胡春华第四度共事

2013年01月07日03:35  大河网-河南商报

  1997年11月,胡春华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改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直到2001年7月再度进藏。在此期间,刘可为已在团中央工作多年,并任职至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2年12月,刘可为升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并在2004年12月当选团中央常委;2006年12月,胡春华重返团中央书记处任第一书记,两人二度共事。

  2008年3月,胡春华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候选人,4月任代省长;6月,刘可为调任河北省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两人三度共事,直至2009年11月胡春华调任内蒙古党委书记。2010年5月,刘可为改任衡水市委书记。

  2012年11月,时任内蒙古党委书记的胡春华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12月改任广东省委书记;当月25日,胡春华考察深圳,刘可为陪同考察。这意味着两人四度共事已成事实。(据《南方日报》等)

  (原标题:刘可为与胡春华第四度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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