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南都讯 记者葛倩 实习生陈泳斌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两高”工作报告均将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作为重要内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提升法官公信力,并出台具体措施,规范错案追究。
完全不出差错,“很难做到”
南都:最高法的报告中指出,“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1 .1万件,占当年生效裁判的0.14%”。你怎么看待这个比例?比例高吗?
江必新:对法院而言,应该做到每个案子都是100%正确,对法院来说,尽管是百分之零点几的失误率,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失误率就是100%。借用一位代表的话,对飞机而言,百分之一的飞机掉下来,就不得了,就是天大的事情。那么对当事人来说,法院给一个错误的判决,涉及到他终身的幸福,对他而言是天大的事情,不允许一点错误。但是,不允许出差错,这也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建立了二审制度、上诉制度、再审制度,就是为了纠错。
可是出错不可避免,因为情况很复杂。比如证据丢失、当事人没办法提供证据等,有时回复客观证据确实很困难。比如说法律规定得很模糊,个人理解不一样,就可能出现错误。但是我们一定要有一个现成的机制,确保这些错案得到最大可能的纠正。
南都:现行法官法规定了应对法官给予惩戒的各种禁止行为和各种处分种类,但并未规定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此后一系列的规定文件都较为简略。对于错案问题,你认为如何追责更合适?
江必新:出现错案,首先要保证错案得到纠正。通过上诉制度、审判监督制度来加以纠正。第二,对法官个人造成错案的原因要进行认真分析。如果这些错案原因是由于法官的个人责任甚至是重大的差错或是故意所引起的,必须从严追究。另外,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也应该认真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建立制度,加以规范来逐步减少这些错案的发生。
南都:你提到了制度,那你认为应该如何去惩治这些判了错案的法官?
江必新:对于法官的责任追究,最高法院已经有这些规定。现在正在准备研究出台错案分析操作等级制度。有了这些的程序和具体制度,追究起来会更为理性,更为规范,更能够得到持久。
南都:什么时候出台呢?
江必新:原计划是今年内出台。对于案件差错的分析、差错的等级认定等,在逐步完善、逐步制度化。
“不敢说司法绝对不受”舆论影响
南都:最高法报告中也提到,去年,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0 .61%,二审后达到98.99%。也就是,仍有超过1%的人不满。对此,你怎么看待?
江必新:1%左右的案件不能做到服判息诉,因为服判息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的法院判决的案子可能真的有问题,也有当事人个人的主观见解可能与法律规定还有一定的距离。也可能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当事人通过信访使他的利益最大化。我想,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全面治理。当然,对法院而言,最根本的是要把这些案子办好,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减少或消免司法腐败现象,这极为重要。
南都:去年发生的一些案件,被社会认为是“舆论影响司法”,你怎么看待舆论和司法的关系?
江必新:对于舆论和司法的关系,我认为,法院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以及舆论所提供的全面信息。第二,对舆论也要做理性辨识。因为舆论包括各种意见,而法院判案时,不可能全部采纳各种意见,而是必须依照法律,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最根本的。对舆论本身要进行论证分析。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哪些是可能被别人扭曲了的意思表示;哪些是真正中立的社会成员发表的意见,哪些是利害关系人自身的意见,这都是必须区分的。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充分考虑大家的需求和大家的意见。
南都:对你所说的这些“需要区别的地方”,目前我们法院的区别好不好呢?
江必新:做了一些努力,但做得不够。
南都:那目前我们的司法是否受到舆论影响?
江必新:我不敢说绝对不受影响,我想法官,包括法院,都是人,都有人的弱点。但是我们现在尽可能做到中立,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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