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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全面实行一把手承诺完成制

  两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

  华西都市报讯 (四川日报记者文铭权)“如果在两年任期内,上述目标任务未完成,我将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请调整工作岗位!”12月29日,在眉山市“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电视直播大会上,前不久公选产生的市级部门3位正职岗位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万高,面对现场上千名党员干部和电视观众作任期工作目标任务承诺。据悉,对全市91个市级部门“一把手”实施任期目标承诺完成制,这在眉山尚属首次。

  12月中旬,眉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级部门正职承诺完成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决定建立市级部门“一把手”承诺完成制,并分解落实明年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

  记者翻看各部门目标任务书,发现“总量和增速保持全省前列”、“在全省排位均比2011年上升一位以上”、“在全省考核中获先进,在重点工作推进中实现创新突破”等具体要求比比皆是。

  “有目标才有压力,就是要让目标选人,目标管人。”眉山市委书记李静说,要使部门工作做到“常规工作,规范高效,主动作为;重点工作,创新突破,大胆作为;群众需要,优先落实,积极作为;急难险重,当仁不让,抢先作为”。

  记者了解到,眉山将坚持用目标兑现奖惩,强化考核激励,每年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同时纳入目标考核,奖励分值1—4分,坚持半年一回访、一年一考核、两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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