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全国党政机关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12月30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治理具体要达到三个目标:一是总量减少。就是要通过清理纠正违规车辆、缩减车辆编制。二是费用下降。就是要在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行两个方面降低费用支出。三是管理规范。就是要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规定。
前10个月查处违规车17.95万辆
今年4月以来,初步摸清了公务用车基本情况。通过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自查,对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登记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国公务用车的基本现状、主要问题等,为开展清理和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清理出一批违规车辆。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云南楚雄州“农业执法车现身老挝”、山东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违规配备进口越野车、湖北省广水市“车随人走”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继续严查违规车完成编制核定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四个重点:一是纠正处理违规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规范和清理执法执勤用车。督促财政部会同有关中央部门抓紧出台各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并依据规定核定编制,组织清理,纠正问题。
三是全面完成编制核定工作。督促各地区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完成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等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对于个别党政机关违规配置的进口小轿车和进口越野车,除特殊用途并按规定报经上一级有关部门批准外,将依据有关规定一律认定为超标车,并按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清理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对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至关重要。首先是抓紧出台各系统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然后分级制定具体办法。其次是按照从严从紧、符合实际的原则,严格核定编制,严格控制总量,严格限定范围,禁止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第三是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完成后,按照核定的编制和配备标准对现有的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面梳理,认定超编等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
关于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央明确要求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原则管理。下一步将由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逐步加以规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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