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河南拟规定行政执法人员重大罚单须备案

  我省将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大罚单”须备案

  核心提示

  行政执法人员随便开个单子扣了货物就走,一罚就可能上万元……以后,这种行政强制决定都得报政府备案。一旦发现不合理决定,可以对其予以撤销。这样的规定,您认为怎么样?

  明年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新《行政强制法》将实施,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您有什么看法和见解,都可在12月31日前反馈。

  □记者 田园

  A

  “天价”罚单都得备案,罚款后15日内上报备案

  记者曾采访过这样一件事:蔡女士在郑州市经营一家卖衣服的商铺,由于营业执照过期,工商部门来检查时,以无照经营为由,张口就要1万元的罚款,后来,蔡女士托了不少关系,最后罚了2000元。

  商家违法经营,执法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但惩罚的尺度掌握在执法人员手里,不免会有“滥罚”的现象。对此,我省拟规定,如果执法人员再开“大手笔罚单”,在15天之内,必须报上一级政府部门备案。其中,这个“大手笔”指的金额包括: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000元;无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万元;有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3万元。

  另外,需要备案的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达到规定的数额的;责令拆除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等做法。

  罚款滞纳金1000元以上也要备案

  哪些算是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我省规定,凡是乡镇、县(市、区)、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都属于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同时,也包括一案限制人身自由2人以上或者单人限制人身自由10日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决定,以及扣押公民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扣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此外,重大行政决定还包括紧急下实施查封、扣押或者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行政强制决定;冻结公民存款、汇款金额1000元以上,冻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款、汇款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等。

  罚款1万元,滞纳金3万元,这种现象不少人曾碰到过。对此,我省拟规定,公民金钱给付义务和加处罚款或者加处滞纳金合计1000元以上,法人其他组织金钱给付义务和加处罚款或者加处滞纳金合计3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都得报经政府部门备案。

  C

  不当行政决定审查后可撤销

  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看到,备案时需要提供的内容非常全面,其中包括:实施行政强制的相关文件、应急预案;执行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关书证、物证照片、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材料等。

  政府法制机构对报送的重大行政强制决定,都要进行逐一审查,检查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裁量适当,是否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是否违反公民正常的生活等。

  如果发现执法组织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政府法制机构将对其进行审查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对于征求意见稿,如果有意见和看法,可在12月31日前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http://lisms.hnfzw.gov.cn/lisms/)发表意见。

  链 接

  仅郑州就有100家左右的单位有执法权

  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仅郑州市,拥有执法权的单位就有100家左右。近年来,关于执法人员滥用权、乱执行的事件不绝于耳,本报也频繁报道各地城管与摊贩、市民之间的冲突事件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罚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