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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涉黑团伙案宣判 主犯获刑15年6个月

  楚天金报(微博)讯 非法开设赌场,再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昨日,新洲区法院对以江金胜为首十名涉黑团伙案犯进行公开宣判,被称为“二少爷”的新洲一赌场幕后老板江金胜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15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03年9月11日,李某(已判刑)被人砍伤后,怀疑新洲区邾城街的老大外号“巴苕”是幕后指使人,遂起报复之心。随后,李某指使江金胜,带着刘某、张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武汉市江岸区国宾大饭店门口,将“巴苕”砍死。

  然而,砍死“巴苕”后,江金胜并未受追责,仍逍遥法外,逐渐在其所涉足的“圈子内”形成气候。

  2007年5月,江金胜先后纠结袁某、任某等人在新洲区辛冲镇寨山村江上湾一废弃厂房内开设赌场,并大肆招兵买马,先后网罗了刘某、隗某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为其卖命,使其赌场能够顺利进行。一年多时间,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2007年10月至2009年4月间,江金胜成立“胜旺建材商行”及“胡云沙场”,并以公司名义,强揽辛冲镇及东湾一带的建材地材供应。逐渐形成了以江金胜为首,以隗某、刘某等人为骨干,并拉拢其他成员参与的固定“三层塔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新洲区辛冲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除开设赌场聚敛钱财外,还强揽工程实施了聚众斗殴案,造成1人轻伤,3人轻微伤;为送沙石料和承接工程,3次强迫交易,致一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3000余元,实施敲诈勒索1起;实施故意伤害一起致一人重伤。

  新洲区法院判决认定江金胜等10名被告人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分别获15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记者袁骞、张翀 通讯员李茂、彭业武、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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